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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以下簡稱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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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合作順暢、互利共贏的經營原則,就甲方全權委托乙方從事煎餅王子品牌招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共同遵守。
第1條合作目的
基於專業化的商業運作模式,依托完整的市場定位體系、優勢資源和專業團隊,乙方將提升項目的市場價值,保持良好的市場競爭優勢,確保項目的可持續發展,最終實現共贏。
第二條委托事項範圍:
1.甲方是該商標的唯壹合法持有人,並委托武漢聚品閣品牌運營有限公司對該品牌進行獨家許可。在委托招商期間,甲方不得將品牌系列商標、註冊號:商標許可給第三方,並附商標註冊的相關文件。
2.經營範圍:不限;
3.委托期限: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年後,合同可在同等條件下無限期續簽。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已成立品牌運營項目部,該項目的運營及招商權歸乙方所有..
2.乙方應提供項目所需的辦公設備、場地和操作人員。乙方應承擔項目招商所需的廣告費、營銷費和人員工資。
3.乙方利用百度競價、百度在線聯盟、在線招商平臺、相應的門戶廣告、地面推廣等渠道推廣品牌。(不同階段使用不同方式)
4.甲方負責被特許人的技術培訓和商品供應。
5.乙方應協助甲方完成相關資質,費用由甲方承擔..
6.如因供貨質量問題導致甲方招商停滯甚至終止,乙方將不返還前期全部收入,並享有追償損失的權利。
第四條利益分配:
1.乙方應提取特許費和代理費的70%作為招商服務費(次月5日結算)。
2.乙方應提取自營店收入的5%作為經營服務費。(次月5日結算)。
3.乙方不參與供貨利潤的分配。
第5條:後續開發協議和收入分配
1.協議簽訂後三個月內,乙方需要完成至少三家招商店鋪(不包括甲方現有自營店鋪,甲方不限於開設自己的自營店鋪)。如果乙方未能在此期限內完成三家新店,甲方有權要求提前終止本協議。
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當本項目店面數量超過65,438+000時,甲方可選擇終止招商協議。但項目股權的10%應分配給乙方作為整體運營報酬。(本操作必須在協議終止前完成)
3.如果本協議到期後,乙方運營團隊未能完成65,438+000家店鋪的擴張目標。那麽甲方可以通過雙方協商解除本協議,無需進行股權分配。
第六條本協議正常解除的條件:
1.本協議到期,或第5條所述條款得到滿足。
2.非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自然災害、國家政策調控等。)出現。
3.甲乙雙方經協商壹致。
第七條甲乙雙方的違約責任:
1.如乙方因其他原因無法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相關工作,甲方可於當日終止支付相關費用及份額。
2.在乙方委托經營管理期間,甲方不得將“”品牌系列商標、註冊號:商標許可給第三方使用。若該商標被許可給第三方使用,乙方可酌情終止協議,甲方應向乙方壹次性支付違約金30萬元。
第八條協議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代表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形成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協議解除或終止時,雙方應另行協商。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署。本協議壹式兩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委托人(蓋章):受托人(蓋章):
代表(簽名):代表(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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