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的“心理”常與“精神”混淆,但它們是同義詞。心理障礙和精神失常在語義上也是不同的。心理障礙比較通俗,是指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壹些心理問題,包括認知局限、情緒混亂、輕度不和諧、意誌發展不成熟等;精神障礙這個詞出現在精神病學的書籍和期刊中。精神科醫生基本都用精神障礙,很少用精神障礙,精神疾病之類的詞。精神健康和心理健康因此完全混為壹談。十多年前,臺灣省出現了兩個法律術語:“精神衛生法”和“精神衛生法”。很多人不理解:這是兩條定律嗎?不是,原來是壹部名不副實的法律,引起了壹些爭議,也讓翻譯人員很困惑。英語mental和psychological有“精神的”和“心理的”兩種譯法,在精神病學中幾乎完全翻譯為“心理的”,而心理學家則相反,幾乎完全翻譯為“心理的”。妳只要仔細區分壹下,說“精神上的”或者“心理上的”,就覺得有點不壹樣了。這在心理學家和精神科醫生之間就更不壹樣了。
他們都糾正和預防“心臟病”,心理學家和精神病學家之間至少有三個顯著的區別:
壹,
心理學家和精神病學家有不同的客戶。心理醫生是為心智相對正常甚至完全正常的人服務的,而精神科醫生是專門治療精神病人的。他們脫離現實的程度相當顯著,心智扭曲到壹種讓正常人莫名其妙的境界。只看到壹位存在主義哲學家思考並耐心分析:“精神病人的心態和行為是可以理解的。
quot。精神病人的病態言行稱為精神癥狀,而心理障礙壹般不稱為“疾病”。心理學家不喜歡使用“精神疾病”這個標簽,也避免使用“疾病”這個詞。
第二,
心理學家和精神科醫生的工作方法甚至風格都不壹樣。目前心理學家主要以心理咨詢為主,強調與患者(註:稱“患者”,非“病患”)的心靈溝通、交流和啟迪,提供人生道路上的最佳選擇或策略思考。李琳醫生提供的心理治療和精神活性藥物基本是無形的,物質形態的藥物只是偶爾使用,起輔助作用;精神科醫生每次都給病人或患者提供大劑量(壹般醫師不敢用這樣的劑量!)抗精神病藥,大多是鎮靜劑,比安眠藥有更強的鎮靜作用(對中樞神經系統)。由於種種原因,精神科醫生和患者在工作中(主要是查房和門診)通常會拒絕任何接觸,以免惹上麻煩。心理學家對此更有熱情,顧忌更少。
第三,
心理學家和精神科醫生的知識結構是有區別的。心理醫生和精神科醫生都需要很大的知識容量,但後者接觸的是精神病人,有點欠缺或者說貧乏,難以揭底,對對象的監控力小。心理學家應該有廣泛的人文和生物學知識。心理學家必須具備精神病學和心理健康的常識,並能大致辨別不同類型的精神疾病。作為壹名心理學家,心理學、健康科學、精神病學的知識含量相當高。目前知識僅限於心理學家這個學科,高品位的心理學家很少,滿足不了社會的需求。所以,類似民間草藥,充滿誠意和奉獻精神的心理學家也應該受到尊重,他們的工作對人的健康是有幫助的。
精神病人在發病期無法與正常人交流,心理醫生很難開展工作。但在其康復期和兩病間歇期,心理醫生的作用不可或缺,應加強心理治療。正常人和精神病人之間有壹個開放的過渡區,優秀的精神科醫生也應該能勝任壹般精神科醫生的職能。所以有必要指出心理學家和精神科醫生有三大區別,因為他們畢竟有很多相似之處和協同作用。
希望我的回答能解決妳的疑惑。新年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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