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加大科技研發力度,推動環境保護產業發展
(二十五)加強土壤汙染防治研究。整合高等學校、研究機構、企業等科研資源,開展土壤環境基準、土壤環境容量與承載能力、汙染物遷移轉化規律、汙染生態效應、重金屬低積累作物和修復植物篩選,以及土壤汙染與農產品質量、人體健康關系等方面基礎研究。推進土壤汙染診斷、風險管控、治理與修復等***性關鍵技術研究,研發先進適用裝備和高效低成本功能材料(藥劑),強化衛星遙感技術應用,建設壹批土壤汙染防治實驗室、科研基地。優化整合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支持土壤汙染防治研究。(科技部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林業局、中科院等參與)
(二十六)加大適用技術推廣力度。建立健全技術體系。綜合土壤汙染類型、程度和區域代表性,針對典型受汙染農用地、汙染地塊,分批實施200個土壤汙染治理與修復技術應用試點項目,2020年底前完成。根據試點情況,比選形成壹批易推廣、成本低、效果好的適用技術。(環境保護部、財政部牽頭,科技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部等參與)
加快成果轉化應用。完善土壤汙染防治科技成果轉化機制,建成以環保為主導產業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等壹批成果轉化平臺。2017年底前,發布鼓勵發展的土壤汙染防治重大技術裝備目錄。開展國際合作研究與技術交流,引進消化土壤汙染風險識別、土壤汙染物快速檢測、土壤及地下水汙染阻隔等風險管控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科技部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部、中科院等參與)
(二十七)推動治理與修復產業發展。放開服務性監測市場,鼓勵社會機構參與土壤環境監測評估等活動。通過政策推動,加快完善覆蓋土壤環境調查、分析測試、風險評估、治理與修復工程設計和施工等環節的成熟產業鏈,形成若幹綜合實力雄厚的龍頭企業,培育壹批充滿活力的中小企業。推動有條件的地區建設產業化示範基地。規範土壤汙染治理與修復從業單位和人員管理,建立健全監督機制,將技術服務能力弱、運營管理水平低、綜合信用差的從業單位名單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開。發揮“互聯網+”在土壤汙染治理與修復全產業鏈中的作用,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部、商務部、工商總局等參與)
九、發揮政府主導作用,構建土壤環境治理體系
(二十八)強化政府主導。完善管理體制。按照“國家統籌、省負總責、市縣落實”原則,完善土壤環境管理體制,全面落實土壤汙染防治屬地責任。探索建立跨行政區域土壤汙染防治聯動協作機制。(環境保護部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部等參與)
加大財政投入。中央和地方各級財政加大對土壤汙染防治工作的支持力度。中央財政整合重金屬汙染防治專項資金等,設立土壤汙染防治專項資金,用於土壤環境調查與監測評估、監督管理、治理與修復等工作。各地應統籌相關財政資金,通過現有政策和資金渠道加大支持,將農業綜合開發、高標準農田建設、農田水利建設、耕地保護與質量提升、測土配方施肥等涉農資金,更多用於優先保護類耕地集中的縣(市、區)。有條件的省(區、市)可對優先保護類耕地面積增加的縣(市、區)予以適當獎勵。統籌安排專項建設基金,支持企業對涉重金屬落後生產工藝和設備進行技術改造。(財政部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水利部、農業部等參與)
完善激勵政策。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激勵相關企業參與土壤汙染治理與修復。研究制定扶持有機肥生產、廢棄農膜綜合利用、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等企業的激勵政策。在農藥、化肥等行業,開展環保領跑者制度試點。(財政部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部、稅務總局、供銷合作總社等參與)
建設綜合防治先行區。2016年底前,在浙江省臺州市、湖北省黃石市、湖南省常德市、廣東省韶關市、廣西壯族自治區河池市和貴州省銅仁市啟動土壤汙染綜合防治先行區建設,重點在土壤汙染源頭預防、風險管控、治理與修復、監管能力建設等方面進行探索,力爭到2020年先行區土壤環境質量得到明顯改善。有關地方政府要編制先行區建設方案,按程序報環境保護部、財政部備案。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地區可因地制宜開展先行區建設。(環境保護部、財政部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部、國家林業局等參與)
(二十九)發揮市場作用。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發揮財政資金撬動功能,帶動更多社會資本參與土壤汙染防治。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推動受汙染耕地和以政府為責任主體的汙染地塊治理與修復。積極發展綠色金融,發揮政策性和開發性金融機構引導作用,為重大土壤汙染防治項目提供支持。鼓勵符合條件的土壤汙染治理與修復企業發行股票。探索通過發行債券推進土壤汙染治理與修復,在土壤汙染綜合防治先行區開展試點。有序開展重點行業企業環境汙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國家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牽頭,財政部、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等參與)
(三十)加強社會監督。推進信息公開。根據土壤環境質量監測和調查結果,適時發布全國土壤環境狀況。各省(區、市)政府定期公布本行政區域各地級市(州、盟)土壤環境狀況。重點行業企業要依據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其產生的汙染物名稱、排放方式、排放濃度、排放總量,以及汙染防治設施建設和運行情況。(環境保護部牽頭,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部等參與)
引導公眾參與。實行有獎舉報,鼓勵公眾通過“12369”環保舉報熱線、信函、電子郵件、政府網、微信平臺等途徑,對亂排廢水、廢氣,亂倒廢渣、汙泥等汙染土壤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監督。有條件的地方可根據需要聘請環境保護義務監督員,參與現場環境執法、土壤汙染事件調查處理等。鼓勵種糧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以及民間環境保護機構參與土壤汙染防治工作。(環境保護部牽頭,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部等參與)
推動公益訴訟。鼓勵依法對汙染土壤等環境違法行為提起公益訴訟。開展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改革試點的地區,檢察機關可以以公益訴訟人的身份,對汙染土壤等損害社會公***利益的行為提起民事公益訴訟;也可以對負有土壤汙染防治職責的行政機關,因違法行使職權或者不作為造成國家和社會公***利益受到侵害的行為提起行政公益訴訟。地方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積極配合司法機關的相關案件辦理工作和檢察機關的監督工作。(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牽頭,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農業部、國家林業局等參與)
(三十壹)開展宣傳教育。制定土壤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方案。制作掛圖、視頻,出版科普讀物,利用互聯網、數字化放映平臺等手段,結合世界地球日、世界環境日、世界土壤日、世界糧食日、全國土地日等主題宣傳活動,普及土壤汙染防治相關知識,加強法律法規政策宣傳解讀,營造保護土壤環境的良好社會氛圍,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把土壤環境保護宣傳教育融入黨政機關、學校、工廠、社區、農村等的環境宣傳和培訓工作。鼓勵支持有條件的高等學校開設土壤環境專門課程。(環境保護部牽頭,中央宣傳部、教育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部、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國家網信辦、國家糧食局、中國科協等參與)
十、加強目標考核,嚴格責任追究
(三十二)明確地方政府主體責任。地方各級政府是實施本行動計劃的主體,要於2016年底前分別制定並公布土壤汙染防治工作方案,確定重點任務和工作目標。要加強組織領導,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資金投入,創新投融資模式,強化監督管理,抓好工作落實。各省(區、市)工作方案報國務院備案。(環境保護部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部等參與)
(三十三)加強部門協調聯動。建立全國土壤汙染防治工作協調機制,定期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協同做好土壤汙染防治工作。環境保護部要抓好統籌協調,加強督促檢查,每年2月底前將上年度工作進展情況向國務院報告。(環境保護部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農業部、國家林業局等參與)
(三十四)落實企業責任。有關企業要加強內部管理,將土壤汙染防治納入環境風險防控體系,嚴格依法依規建設和運營汙染治理設施,確保重點汙染物穩定達標排放。造成土壤汙染的,應承擔損害評估、治理與修復的法律責任。逐步建立土壤汙染治理與修復企業行業自律機制。國有企業特別是中央企業要帶頭落實。(環境保護部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務院國資委等參與)
(三十五)嚴格評估考核。實行目標責任制。2016年底前,國務院與各省(區、市)政府簽訂土壤汙染防治目標責任書,分解落實目標任務。分年度對各省(區、市)重點工作進展情況進行評估,2020年對本行動計劃實施情況進行考核,評估和考核結果作為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重要依據。(環境保護部牽頭,中央組織部、審計署參與)
評估和考核結果作為土壤汙染防治專項資金分配的重要參考依據。(財政部牽頭,環境保護部參與)
對年度評估結果較差或未通過考核的省(區、市),要提出限期整改意見,整改完成前,對有關地區實施建設項目環評限批;整改不到位的,要約談有關省級政府及其相關部門負責人。對土壤環境問題突出、區域土壤環境質量明顯下降、防治工作不力、群眾反映強烈的地區,要約談有關地市級政府和省級政府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對失職瀆職、弄虛作假的,區分情節輕重,予以誡勉、責令公開道歉、組織處理或黨紀政紀處分;對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調離、提拔或者退休的,也要終身追究責任。(環境保護部牽頭,中央組織部、監察部參與)
我國正處於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提高環境質量是人民群眾的熱切期盼,土壤汙染防治任務艱巨。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認清形勢,堅定信心,狠抓落實,切實加強汙染治理和生態保護,如期實現全國土壤汙染防治目標,確保生態環境質量得到改善、各類自然生態系統安全穩定,為建設美麗中國、實現“兩個壹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