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介紹,“振農集團”可以連接整個植樹產業鏈,負責技術管理、收購、加工和銷售。合夥人出錢從育苗基地買苗,農業合作社承包土地種植。樹木長大後,“振農集團”將利用木材進行生物技術,如木炭和紙漿。
李女士介紹,投資金額至少要6萬元,合同期限壹般為3年。如果投資6萬元,可以種15畝樹,如果投資10萬元,可以種25畝。投資者可以獲得70%以上的回報率。她說,投資65438+萬元,就可以成為應聘“經紀人”的身份。“有了這個身份之後,妳還有錢(可以)再投資,但是妳自己賺,我賺不到。我只給妳654.38+萬元的提成。”說完,李女士給姚先生發了壹些宣傳資料,包括壹個名為“北京振農”的微信官方賬號。微信官方賬號中壹條題為“收益分析|在振農項目內”的推文宣稱:“紙漿林壹體化經營模式:1,000株/畝,3年後全額包銷回收。”
在“聯合造林預期效益”壹欄,文章直接寫明:“聯合造林從1,000畝開始,每畝種植1,000株,從25畝開始。合同期限三年,合同到期,預期年收益77%左右。”
姚先生要求看合同模板,於是李女士發來壹份已簽字的速生柳買賣合同、壹份聯合造林合同和壹張收據作為參考。記者發現,《速生柳買賣合同》顯示,投資方從長陽子涵發展有限公司以4元/株的價格購買了2.5萬株速生柳苗,耗資65438+萬元。同時,在65438+萬元的工程款收據上,收款方的財務印章也顯示為長陽子涵發展有限公司,聯合造林合同顯示,供貨方為投資方(甲方),管理方為北京振農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乙方),種植方為濱州綠藝星生態農業有限公司(丙方)合同約定:“乙方委托的速生楊木總價為甲、乙、丙三方項目合作的總收入..甲方占項目收入的21.65%,結算方式為2022年7月3日,乙方必須完成木材的21.65%的委托銷售,並優先分配屬於甲方的收入...乙方占項目收入的5%,結算方式為委托銷售時直接扣除。”然而,通過對比兩份合同,記者註意到,速生柳買賣合同中的長陽子涵發展有限公司的聯系方式,實際上與聯合造林合同中的北京振農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的聯系方式相同。記者核實,該電話號碼其實是北京振農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的聯系方式,記者致電北京振農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詢問該公司與長陽子涵發展有限公司的關系,該公司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我知道妳可能有疑問。我們是“那種公司”嗎?如果是這樣的話,10年都幹不了。”工作人員解釋,像長陽子涵發展有限公司這樣的合作社,都是從事苗木種植的,“振農”是為壹些可能對農林項目或者速生柳項目感興趣的人充當中介平臺,所以投資人並不是投資“振農”,實際上是與合作社和苗木公司合作。那麽作為直接簽約的合作方,比如種苗公司、農業合作社,投資人可以直接接觸這些公司嗎?
對此,“振農”的工作人員表示:“我們不可能直接對外公布我們合作的企業的電話。如果我們的客戶天天給這些實體運營商打電話,他們會受不了,所以(如果有事)我們會溝通。”
事實上,記者註意到,“江陰發布”在2020年6月5438+065438+10月發布風險提示稱,市非辦(江陰市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領導小組辦公室)檢查了3家為北京振農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推薦業務的中介機構,對在場投資者進行風險警示教育,要求公司領導立即停止業務,盡快清退。
文中稱:“經初步調查,北京振農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實際註冊地址為湖北省長陽土家族自治縣大研鄉劉萍村,工商登記機關在西藏拉薩經濟技術開發區。經查詢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發現'北京振農'公司分別於2017、2019、2020年被市場監管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至今仍處於經營異常狀態。
我市上述三家公司均為北京振農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在我市的中介機構或加盟商,經營範圍僅為‘農業信息咨詢’和‘農業信息咨詢策劃’。不得開展投資咨詢、投資理財、代客理財等業務。投資人的投資合同都是和北京振農總公司簽訂的,相關的投資資金也是和總公司直接相關的。壹旦出現贖回風險,相關投資資金將難以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