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候選人及條件
(壹)招聘對象:公開招聘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2009年應屆畢業生和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
非廣東常住戶口的申請人僅限於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非湛江常住戶口的省內考生,限全日制大專生及以上。國有單位聘用的在職人員,須持有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留學回國人員報考公務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並具有我國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符合職位條件要求。
招聘對象分為兩類:應屆畢業生和社會工作者。應屆畢業生是指2009年畢業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畢業生(2009年9月30日前必須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學位證)(含2007年、2008年辦理休學手續未就業的);社會人員是指除應屆畢業生外,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應屆畢業生和社工按考生類別報考。2008年底或2009年初畢業滿兩年半或提前修滿學分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視為應屆畢業生。已參加工作的,必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後,方可報考。港澳留學、留學歸國人員報考公務員。報名時畢業不滿1年的視為應屆畢業生,畢業超過1年的視為社會工作者。
(2)申請條件:
1,具有中國人民* * *國籍,擁護中國人民* * *憲法;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體健康能夠正常履行職責,年齡在18至35周歲之間(1973年3月31至19965438年3月31之間出生)。報考人民警察、司法警察崗位,必須具備規定的身體條件和年齡要求;通過標記31來計算年齡。服務期滿後考核合格,從事教學、支農、支醫、扶貧(以下簡稱“三支壹扶”)工作的大學生,報考有年齡限制的公務員職位,報考年齡放寬2歲,但不超過35周歲。
4.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個別特殊崗位放寬至高中及中專學歷)。
6.具備擬任職位所需的資格。
招聘崗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有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其中,“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以下黨政機關以及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基層單位、生產壹線和農村累計工作2年以上(截止2009年7月31日)的經歷。在軍區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也算是基層工作經歷。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2005年以來被省公務員主管部門認定在考試中有作弊行為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禁止錄用為公務員的人員,不得報名。現役軍人、服務期未滿(含試用期)或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公務員、在讀非應屆高校畢業生不得報名。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親屬關系的職位。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報名方式
(壹)報名地點:報考公安、法院、檢察院職位的人員在湛江市公安局南橋招待所(赤坎區南橋南路18號)報名;報考公安、法院、檢察院以外職位的,在湛江市人事局辦公樓(赤坎區躍進路67號市政府大院內)報名。
(二)報名時間:2009年4月11日至4月12 * * 2日上午8:30-下午0: 30。
(三)報名要求:報考人員須按照公布的崗位招聘條件和要求進行報名。應屆畢業生持本人身份證、學生證、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社會人員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所有證書均要求原件及復印件壹式兩份)、近期免冠壹寸照片三張(同底片)到報名點報名。每位考生只能報考壹個符合招聘條件的崗位。不能同時用新舊身份證號報名,報名和考試用的身份證必須壹致。註冊手續可由他人辦理。報名需要筆試費100元。報考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名,否則按規定不予錄取。
報名時必須如實填寫《2009年廣東省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報名提交的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壹經查實,取消申請資格。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考試資格,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
擬享受相關考試費用減免的農村貧困大學生和城鎮居民,現場報名時請攜帶相關證明材料辦理減免手續。證明材料包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市家庭申請人,憑家庭所在地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原件)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者,憑家庭所在地縣(市、區)扶貧辦(處)出具的貧困證明(原件)和貧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經地市級以上公務員錄用主管部門審核確認,報名考試費由報名所在地公務員錄用主管部門解決,體檢費由招錄單位承擔。
第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1)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報考法院、檢察院職位,未通過國家統壹司法考試的,考《法律基礎知識》。
(1)行政職業能力測試:主要測試考生從事行政工作的相關能力。
(2)應用:主要通過對給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煉、加工,測試提出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
行政職業能力測試與應用,不指定考試用書。
(3)法律基礎知識:主要測試考生從事法律工作應具備的基礎知識和能力。考試參考書為《法律基礎知識》,2005年由省委組織部、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人事廳編寫,廣東人民出版社出版。
筆試時間:2009年4月26日
上午08: 00-09: 3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10:15—12:15“神論”
下午:14:30—16:00《法律基礎知識》
筆試結束後,由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統壹組織閱卷評分。筆試成績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50%和申論50%的比例合並,按四舍五入保留1小數位。筆試最低分數線由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確定。法律基礎知識成績不計入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由省委組織部、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劃定。低於合格分數線者不能進入面試。
我省招收的“三支壹扶”大學生,服務期滿後考核合格的,自服務期滿之日起3年內報考我省公務員,筆試成績加3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4月20日,“三支壹扶”大學生憑省“三支壹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服務證明、身份證、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到湛江市人事局(赤坎區躍進路67號市政府大院內)申請加分。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匯總上報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審核後辦理加分手續。
筆試成績將在湛江市人事局公告欄和湛江市人事局考試培訓中心網站(www.zjrskspx.net)上公布。
(二)面試:面試嚴格按照《廣東省公務員面試實施細則(試行)》進行,由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統壹組織命題。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人數按招聘崗位擬錄用人數分段計算。具體計算函數是:
3χ 1≤χ≤5
у= 2χ+ 5 550
其中,X代表招聘崗位擬錄用人數,Y代表面試人數;計算結果(y值)四舍五入到最接近的小數點。筆試成績入圍的考生,由湛江市人事局按照上述規定,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進行面試(筆試合格人數少於計算的面試人數的,按筆試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員)。
報考公安機關職位的考生,必須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不合格者不能進入面試。體能測評由湛江市人事局和湛江市公安局共同組織實施。
面試結束後,按照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由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視筆試最低錄取分數線具體情況確定合格。
四、體檢和考察
考試結束後,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並根據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工作嚴格按照原人事部、衛生部發布的《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發布的《公務員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廣東省公務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確保新錄用人員具有良好的素質。
體檢結束後,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並對其進行考察。體檢和考察不合格者或放棄錄用者,經公務員招錄主管機關批準,可由體檢和考察人選依次遞補。替換錄用公務員自下壹次招聘公告發布之日起截止。
動詞 (verb的縮寫)宣傳和錄取
體檢、考察合格人員名單通過互聯網等媒體公示7天。公示後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和權限報批聘用。
為鼓勵人才合理流動,招聘項下空缺職位將在省內進行調劑,具體調劑招聘辦法由省另行通知。
為保證整個考試工作的公正性,任何人(包括已錄用人員)如在任何時候被發現並確認不符合招聘條件,將按規定取消其考試或錄用資格。
不及物動詞有關註意事項
(壹)考生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證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2)不舉辦本次考試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任何輔導班,輔導網站,刊物,上網卡等。以公務員考試命題組和專門培訓機構名義舉辦的與本次考試無關的考試。
本公告由湛江市委組織部、湛江市人事局負責解釋。
附:
2009年湛江市招錄公務員職位表。xls
湛江市委組織部
湛江市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