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企業營業執照和章程;
(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明材料;
(三)資金信用證明;
(四)營業場所產權證明或租賃意向書;
(五)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電子營業執照是無紙化的電子證照。根據相關登記法律法規,依法設立的具有認證資格的第三方機構是以數字證書為基礎的,其中包含企業登記信息。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監制發放,是全省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唯壹合法的電子營業執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同時向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放紙質營業執照。“企業數字證書”是省內電子政務服務的法定載體,在省內各級、各部門、各企業中普遍存在。電子營業執照與紙質營業執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七十八條規定了依法設立的營利性法人的營業執照。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營利性法人成立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