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服裝、鞋帽、文具、百貨銷售;服裝的設計和開發;平面設計與制作;企業形象策劃。
3、銷售服裝、面料及輔料、鞋帽、日用品、床上用品、工藝品(金飾除外)、文具;服裝外包加工(涉及許可經營)。
4、設計各類服裝、服飾;銷售各種紡織紗線、針織面料和針織紡織品;服裝設計領域的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普通運費。
5.服裝加工、服裝及服裝面料檢驗、日用品、手袋、服裝、鞋帽、針織品、服裝輔料、批發零售、經濟信息服務、貨物及技術進出口。
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核準表)批準後,但在簽訂合同、章程前,外商投資企業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名稱登記。申請名稱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文件、證件:
(壹)由設立單位負責人簽署並加蓋公章的外商投資企業名稱申請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出具)。
(二)項目建議書及其批準文件或可行性研究報告及其批準文件(包括中外合資、中外合作項目審批表或設立外資企業申請書)。
(三)投資者所在國(地區)政府出具的合法開業證明和銀行資信證明。
百度百科-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