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企業入庫培育的條件
1、當年度非高新技術企業的居民企業,申請入庫時須註冊成立滿壹年以上:
2、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並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且達到下列其中壹項數量要求
(1)發明專利(含國防專利)、植物新品種、國家級農作物品種、國家新藥、國家壹級中藥保護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等1類知識產權不少於1件:
(2)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軟件著作權(不含商標)等I1類知識產權不少於3件
3、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於其中之壹:《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戰略性新興產業支持的新壹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制造、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汽車、新能源、節能環保、數字創意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科技與產業發展相結合的新模式、新業態。
4、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5%;
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滿足下面的要求:
(1)最近壹年銷售收入小於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於5%;(2)最近壹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於4%;
(3)最近壹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於3%。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於60%:6;近壹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於40%;企業創新能力評價不低於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創新能力評價合格分數的70%;8。
企業申請入庫前壹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對上壹年度無銷售收入且上年度研究開發費用超過200萬元的科技型企業可不受上述研發費用比例和高新收入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