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展必備條件
(壹)依法取得法人營業執照(有效期內),依法進行外貿經營者備案登記,並消唯已辦理進出口企業代碼。?
(二)具有所申請參展展區的協調管理商會或外資協會會員資格。各商/協會協調管理的展區詳見《廣交會展館商品及展區分類表》(附件1-2.1)。
(三)上壹年度廣交會統計口徑下的出口金額(壹般貿易、進料加工貿帆汪易項下,需要在廣交會上看樣成交的商品,不包括大米、大豆、玉米、原油、成品油、煤炭、煙草的海關統計出口金額)。
(以備案系統中海關代碼所對應的海關統計金額為準)須達到以下標準: 廣交會參展企業最低出口金額要求 地區企業類型參展類別/展區 工業類(化工及礦產展區除外)。
醫藥保健類,紡織服裝類日用消費品類,禮品類,工業類的化工及礦產展區沿海地區省市(含聯合、五菱、新時代、大連交易團)流通型企業 300萬美元 200萬美元 。
非流通型企業 200萬美元 100萬美元中部及東北地區省市(含海南、河北)流通型企業 200萬美元 100萬美元 非流通型企業 100萬美元 50萬美元西部地區省市流通型企業 100萬美元 50萬美元 非流通型企業 50萬美元 20萬美元
(四)申請參展的商品符合廣交會相關展區展品範圍的要求。
(五)無嚴重違反廣交會各項管理規定的行為,包括:無嚴重侵犯知識產權,無多次涉及知識產權糾紛或貿易合同糾紛,無違規轉讓或轉租(賣)展位等。
(六)無違法的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