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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有什麽區別?

您好,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區別如下:

壹.概念

(1)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又稱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規定,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是指在國家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進行持續研發和技術成果轉化,形成企業核心自主知識產權,並在此基礎上開展經營活動,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註冊滿壹年。

(2)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指國家為支持高端技術服務業發展,對從事技術外包、業務外包、知識外包服務的企業給予稅收支持的企業類型。

(3)科技型中小企業是指依靠壹定數量的科技人員從事科技研發活動,獲得自主知識產權並將其轉化為高新技術產品或服務,從而實現可持續發展的中小企業。

差異:

(1)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參考(1。電子信息技術。生物學和新醫藥技術。航天技術。新材料技術。高技術服務業。新能源和節能技術。資源與環境技術。先進制造及自動化)國家高技術領域,並在此基礎上開展經營活動,具有可持續的研發。

(2)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主要依靠自身平臺為政府和企業提供整體業務解決方案,關鍵是開展外包服務。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的外向型特征明顯。

(3)科技型中小企業只需要有科技研發活動,把自己的自主知識轉化為產品或服務,覆蓋的範圍會廣得多。

二、鑒定條件

(1)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證

(壹)企業申請認定時必須註冊壹年以上;

(二)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註冊的企業,通過自主研發、轉讓、捐贈、並購,或者通過五年以上獨家許可,對其主要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並符合下列量化要求之壹:

1.2項以上發明或植物新品種;

2.6項以上實用新型專利;

3.不單純改變產品圖案和形狀的外觀設計專利(主要指運用科學和工程方法研究開發獲得的設計)或者軟件著作權或者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7項以上;

(三)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起核心支撐作用的技術屬於《國家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目錄》2016規定的範圍;

(四)從事R&D及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10%;

(五)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下同)R&D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下列要求:

1.最近壹年銷售收入低於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於5%;

2.最近壹年銷售收入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於4%;

3.近壹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於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發費用總額占研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於60%;

(委托外部研究開發費用的實際金額應根據獨立交易原則確定,實際金額的80%計入委托方的R&D費用總額。)

(六)過去壹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於40%;

(七)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符合相應要求;

(八)企業申請認定前壹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2)認定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壹)所從事的業務屬於下列範圍:

1.信息技術外包服務(ITO):包括軟件R&D和外包、信息技術R&D服務外包和信息系統運維外包。

2.技術業務流程外包服務(BPO):包括業務流程設計服務、內部管理服務、運營服務和供應鏈管理服務。

3.技術知識流程外包服務(KPO)。

(二)具有法人資格的居民企業,註冊地和生產經營地均在深圳行政區域內;

(三)企業在進出口業務管理、財務管理、稅收管理、外匯管理、海關管理等方面無違法行為。在過去的兩年裏;

(四)企業應采用先進技術或具有較強的研發能力;

(五)從事信息技術外包服務(ITO)、技術業務流程外包服務(BPO)、技術知識流程外包服務(KPO)的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收入總額占本企業當年總收入的70%以上;

(六)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職工占企業職工總數的50%以上;

(七)企業應當獲得相關國際資質認證(包括開發能力與成熟度模型、開發能力與成熟度模型整合、IT服務管理、信息安全管理、服務提供商環境安全、ISO質量體系認證、人力資源能力認證等)。)並與境外客戶簽訂服務外包合同,其向境外客戶提供的國際(離岸)外包服務收入不低於企業當年總收入的50%。

(3)科技型中小企業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在中國(不含港、澳、臺地區)註冊的居民企業。

(二)從業人員總數不超過500人,年銷售收入不超過2億元,總資產不超過2億元。

(三)企業提供的產品和服務不屬於國家規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的類別。

(4)企業最近壹年及當年未發生重大安全質量事故、嚴重環境違法行為或科研嚴重失信行為,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五)企業根據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指標綜合評價得分不低於60分,科技人員指標得分不得低於0分。

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指標包括科技人員、R&D投資和科技成果,滿分為100。

1.科技人員指標(滿分20分)。按科技人員數占企業職工總數的比例計算。

A.30%(含)以上(20分)B. 25%(含)-30%(16分)C. 20%(含)-25%(12分)

D.15%(含)-20%(8分)E. 10%(含)-15%(4分)F. 10%以下(0分)。

2 R&D投資指數(滿分50)。企業選擇(1)和(2)兩個指標中的壹個進行評分。

(1)按照企業研發支出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進行分級評價。

A.6%以上(50分)B. 5%(含)-6%(40分)C. 4%(含)-5%(30分)

D.3%(含)-4%(20分)E. 2%(含)-3%(10分)F. 2%以下(0分)。

(2)根據企業研發總支出占總成本支出的比例,分類評價。

A.30%以上(50分)B. 25%(含)-30%(40分)C. 20%(含)-25%(30分)

D.15%(含)-20%(20分)E. 10%(含)-15%(10分)F. 10%以下(0分)。

3 .科技成果指標(滿分30分)。根據有效期內企業所擁有的與主要產品(或服務)相關的知識產權的種類和數量(應不存在知識產權糾紛或爭議),對評價進行分類。

A.1及以上ⅰ類知識產權(30分)B. 4及以上ⅱ類知識產權(24分)c . 3ⅱ類知識產權(18分)

D.2二類知識產權(12分)E. 1二類知識產權(6分)f .無知識產權(0分)

符合第(壹)至第(四)項條件的企業,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可直接確認為符合科技型中小企業條件:

(壹)企業具有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證書;

(二)企業近五年內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並在獲獎單位中排名前三位;

(3)企業已獲得省部級以上R&D機構認可;

(四)企業在近五年內主導制定了國際標準、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

差異:

(1)高新技術企業:必須擁有核心知識產權的所有權來支撐自己的產品,有明確的比例要求,如銷售收入、人員學歷、R&D人員等;

(2)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對知識產權和R&D投資沒有要求,離岸外包是這類企業的核心限制。只要企業為用人單位提供智力服務,企業是否擁有知識產權並不影響其提供的智力服務。學歷、業務範圍、業務收入有限制;

(3)科技型中小企業:有科技研發活動,對核心知識產權的要求略低於高。人數、年銷售額、總資產都有限制。

希望對妳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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