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勞動統計制度的從業人員平均人數計算方法涉及月度和年度兩種情況。月平均數可以通過將月初和月末從業人員數相加後再除以二,或者將每天的從業人員數累計後除以當月天數來得出。而年平均數則是將每個月的平均數相加後除以12個月。
統計制度主要包括非私營單位勞動統計報表和私營單位工資統計報表,涵蓋了全國城鎮地區的法人單位。非私營單位涵蓋國有、集體以及各種經濟成分的單位,統計指標包括就業人數和工資總額。就業人數指的是在單位工作並獲得工資或勞動報酬的人員,不包括保留勞動關系但未在崗的人員。工資總額則包括稅前工資和個人賬戶基金等費用。
私營單位工資統計采用抽樣調查和全面調查相結合的方式,大單位進行全面調查,小規模單位進行抽樣,不足19人的單位則根據相關資料推算。私營法人單位特指由自然人投資或控股,以雇傭勞動為主的營利性企業,如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
這些統計信息對於理解就業情況、生產成本、經濟運行,以及制定分配和社會保障政策具有重要作用,同時也為企業制定工資標準提供參考依據。所有數據均由國家統計局負責收集、審核和公布,確保數據的準確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