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妝品的生產批號是生產廠家或品牌記錄生產日期、產地、生產批次等信息的重要手段。形式上,批號會通過噴碼、燙金或鋼印等方式直接印在容器底部、管端、外箱底部或背面。
《消費品說明書化妝品通用標簽》(GB 5296.3-2008)對化妝品保質期和生產批號的標註明確規定如下:保質期應采用以下兩種方式之壹標註:
1,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2.生產批號和有效期。
化妝品銷售包裝的可見表面上除應標註生產批號外,還應標註有效期或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無論企業選擇哪種方式標註保質期,都可以在化妝品包裝上標註生產批號。
擴展數據:
在我國,現行的《化妝品標識管理條例》中有這樣壹條規定,“化妝品標識應當明示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或者化妝品的生產批號和有效期”。所以在國內壹般不存在消費者無法得知正規渠道流通的產品的生產日期或保質期的情況。
但在歐美、日本等國家,適用的化妝品法律法規並沒有強制規定保質期超過30個月的化妝品的保質期。所以很多化妝品品牌都選擇了不直接標註保質期,只標註公司內部個別部門容易識別的生產批號。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化妝品標識管理規定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消費品使用說明、化妝品通用標簽實施指南及相關法律法規選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