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得采礦許可證
(1)采礦許可證申請。獲得采礦許可證是申請采礦權的第二步。采礦許可證是擁有采礦權的唯壹法律文件。因此,采礦權申請人只有擁有真實的采礦許可證,才意味著成為合法的采礦權人,在法律上獲得相應的權利。
(二)領取采礦許可證應提交的資料。采礦權申請人在領取采礦許可證時,應當向法定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1)采礦權申請登記。②礦區地圖。(三)采礦權申請人的資格證明。可行性研究報告或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五)申請國家出資勘查礦產地礦業權的,應當提交礦業權評估的相關資料。6.開辦煤礦企業,還應當出具煤炭主管部門關於開辦煤礦企業的批準意見。⑦環境影響報告及環境管理部門的批準文件。㈧國務院地質礦產主管部門要求的其他材料。
(3)受理采礦申請。采礦登記機關在收到采礦權申請人提交的采礦登記申請材料時,應當首先了解采礦權是否已經設定以及礦區範圍內的有關情況。這是保證礦區排他性的重要措施。
采礦登記機關受理登記申請後,應當在40日內作出是否同意辦理采礦登記的決定。申請人同意登記的,在通知采礦權申請人繳納相關費用後,辦理相關手續,頒發采礦許可證;不同意註冊理由的,退回註冊申請材料。“受理采礦登記”的日期從收到符合采礦登記要求的完整資料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