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2023年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第6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壹步落實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第13號2022年,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的小型微利企業, 且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的稅率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2.R&D費用加扣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科學技術部關於完善R&D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壹步完善R&D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7號)。如果企業在R&D活動實際發生的R&D費用不計入當期損益,在按規定實際扣除的基礎上,2023年1,再按實際發生額的100%稅前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3年6月65438+10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進行稅前攤銷。(煙草制造業、住宿和餐飲業、批發和零售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娛樂業等除外。)
3.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國家支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持續進行研發和技術成果轉化,形成企業核心自主知識產權,並在此基礎上開展經營活動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