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詞語,所謂信用,是指依附在人之間、單位之間和商品交易之間形成的壹種相互信任的生產關系和社會關系。信譽構成了人之間、單位之間、商品交易之間的雙方自覺自願的反復交往,消費者甚至願意付出更多的錢來延續這種關系。言不信者,行不果。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
2019年7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指導意見》。
信用的意思是能夠履行諾言而取得的信任,信用是長時間積累的信任和誠信度。信用是難得易失的。費十年功夫積累的信用,往往由於壹時壹事的言行而失掉。它還是指我們過去的履行承諾的正面記錄,它還是壹種行為藝術,是壹種人人可以嘗試與自我管理的行為管理模式。
內涵:
人類歷史發展到今天,“信用”這個詞已經包含著極其豐富的內涵。它可能是人類認識中最為復雜、最難以捉摸的概念之壹,“壹些事物僅僅存在於人們的頭腦中,在所有的這些事物中,沒有哪壹件比信用更加古怪,更加微妙;信用從來不是強迫的,而是自覺自願的,依賴於期望與擔心這樣壹些感情;信用常常不用爭取而自行出現,又總是無緣無故地消失;而且信用壹旦喪失,就很難完全恢復……信用非常類似於,而且在很多場合就如同是,人們靠管理國家的才智以及戰場上的勇猛和指揮才能贏得的聲譽與名望。精明強幹的政治家與傑出優異的船長,會因為壹些倒黴的偶然事件,壹時失誤或運氣不佳而名譽受汙,失去眾人的愛戴,但是只要他有卓越的才能、真正的本領,名譽遲早是會恢復的。同樣,信用雖然會暫時黯然失色,在困境中掙紮,但是只要它有可靠而堅實的基礎,在某種程度上也能夠得到恢復。”對信用的真正含義的認識,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可以從不同的角度進行探究,在通常意義上,我們至少可以從4個角度來理解“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