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什麽是資信證明
資信證明是指銀行應申請人申請或要求,向申請人指定對象提供其資金狀況及信用狀況等相關資料的壹種銀行書面證明。壹般包括:存款、貸款、結算和授信證明。 銀行接受客戶申請,在銀行記錄資料的範圍內,通過對客戶的資金運動記錄及相關信息的收集整理,以對外出具資信證明函件的形式,證明客戶信譽狀況的壹種咨詢類中間業務。為客戶辦理資信證明業務分綜合資信證明及單項/多項證明。 綜合資信證明指銀行對客戶在銀行的記錄資料作較全面的描述並對該客戶信譽狀況進行評價的證明文件。 單項/多項證明指銀行對客戶在銀行記錄的各單項資料與往來情況的證明文件,壹般不包括銀行對客戶的評價。單項/多項證明主要包括存款余額證明、授信額度證明、抵質押證明及開戶證明等。三、資信證明範本
(證明書接受人): (被證明人)因(資信證明用途)委托我行(部)對其資信狀況出具證明書,經確認具體情況如下: (被證明人)在我行(部)開立有結算帳戶。自年月日開始,到年月日止,(被證明人)在我行(部)辦理的各項信貸業務(有/無)逾期(墊款)和欠息記錄,資金結算方面(有/無)不良記錄,執行結算紀律情況(良好/不好)。 證明人聲明: 1、我行(部)只對本證明書所指明期間內,被證明人在我行(部)償還貸款及利息、資金結算和執行結算紀律情況的真實性負責。我行(部)對本證明書所指明期間之前或之後上述情況發生的任何變化不承擔責任。 2、本證明書只用於前款特定用途,不得轉讓,不得作為擔保、融資等其他事項的證明。 3、本證明書為正本,只限送往證明接受人,塗改、復印無效。我行(部)對被證明人、證明書接受人運用本資信證明書產生的後果,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4、本證明書經我行(部)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方能生效。 5、本證明書包括中英文版本各壹份,兩種文字有抵觸時,以中文文本為準。 6、本證明書適用中華人民***和國法律。 7、本證明書的解釋權歸我行(部)所有。 中國XX銀行 行(部)(章)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名): 為您整理的關於資信證明怎麽開,在哪裏開的相關內容。資信證明是申請人委托銀行對其資信情況出具證明書,申請人可以直接到企業開戶銀行填寫申請書,並提供企業委托授權書和企業營業執照等相關資料向銀行申請開具資信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