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內容如下: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
當事人要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應該要具備以下條件的:
1、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2、應該要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3、還應該有公司住所等。
其中設立家族企業也是應該要符合上述的條件,已經符合條件的當事人要設立企業的只需要帶上相關的資料到工商部門申請註冊即可,申請通過之後就可以領取企業執照並且開始刻章,然後就完成公司註冊,可以進行開業了。家族公司的註冊要求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或者募集的實收股本總額等條件。家族企業就是指資本或股份主要控制在壹個家族手中,家族成員出任企業的主要領導職務的企業。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為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承擔公司籌辦事務。發起人應當簽訂發起人協議,明確各自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在發起人認購的股份繳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六條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或者募集的實收股本總額;
(三)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四)發起人制訂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設立的經創立大會通過;
(五)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六)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