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標檢索:在提交申請之前,申請人應檢索商標名稱,以確保商標的可註冊性,並且不侵犯任何在先權利。申請人還應檢查申請商標是否可能與其他商標發生沖突;2.提交材料:申請人在填寫瑞士商標註冊申請表時,需要提供的資料包括:申請人全稱,如果是公司,應註明公司的地址、名稱和地區;商標圖案和標誌;產品或服務所屬類別的列表;商標類別;優先要求;是否需要顏色商標。3.提交申請:申請人可以直接向瑞士聯邦知識產權局提交申請。4.商標審查:瑞士聯邦知識產權局對商標申請文件進行審查,主要是檢查其是否可註冊,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是否與之前申請的商標相同或近似。對於未通過審查的商標文件,將要求申請人進行修改和更正,對通過審查的商標文件授予申請日和申請號。5.商標公告:通過審查的商標文件將在商標公告中公布,任何人都可以對商標文件提出異議。自公告期起3個月內,對無異議的商標文件或被裁定異議的商標文件予以核準註冊,並頒發商標註冊證。6.商標註冊完成:如果壹切順利,大概需要6-9個月完成商標註冊。商標有效期10年,可以續展。續展申請應在商標有效期滿前12個月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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