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如果這些以冰墩形象為噱頭的精心制作的物品給制作者帶來了利潤,那麽就不涉嫌侵權,而是壹種侵權行為。畢竟,冰碼頭和雪榮蓉是受產權保護的,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能擅自將其作為盈利手段。對於普通人來說,對於侵權的判定和嚴重程度可能缺乏專業知識,但是只要清楚,只要妳從冰墩或者雪榮蓉的形象中獲利,就可以理解為涉嫌侵權,至於嚴重程度,需要經過法庭審判來判斷。
時至今日,利用冰盾盾形象牟利的侵權案件越來越多,有關部門高度重視,采取了快偵快訴快判的工作機制,甚至有人為此繳納了罰金和有期徒刑。既然冰墩是受產權保護的,那麽無論是個人還是企業都必須遵守產權保護的規則。要知道在體育領域對形象版權的保護是比較大的,更何況北京冬奧會是全球性的國際賽事。
綜合各種因素的對比分析,如果只是自我欣賞的冰墩制作,原則上不會涉嫌侵權,但如果超出了這個範疇,就需要付出相應的法律代價。雖然冰墩和雪榮蓉只是吉祥物形象,但有了產權保護能力後,要避免擅自加工生產相關商品,稍有不慎就被判定侵權,那就得不償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