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荷蘭公司從2007年1月1日起企業所得稅已下調至25.5%,低於西歐主要國家,如英國、法國、德國、比利時等。
2、荷蘭公司參股所得免稅,即對從合格持股所得紅利和轉讓合格股權的資本收益不征企業所得稅。
3、荷蘭政府對從荷蘭向境外支付的利息和許可費不征預提稅。
4、荷蘭廣泛的稅收條約幫助企業減免各項預提稅和避免雙重征稅。
5、荷蘭公司註冊納稅人可以就未來的稅收待遇從稅務機關得到預先明確。
6、荷蘭公司註冊適用於外籍雇員的30%免稅津貼。
7、荷蘭公司註冊後關稅和增值稅遞延政策,有效緩解企業流動資金的壓力。
8、荷蘭作為歐盟成員國可得益於各種歐盟指令(例如關於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指令及歐洲兼並指令)。
9、有與具體項目類型有關的稅收鼓勵政策,如荷蘭公司註冊後如對於來自創新專利知識產權的收入只征10%的稅收。
10、荷蘭公司註冊後是從事節約能源或符合環保,在核定稅基時可從投資總額中扣除壹定百分比的款項。
11、荷蘭公司註冊與研發活動相關的工資所得稅可獲減免。
12、荷蘭公司註冊沒有利潤分配要求。
13、荷蘭無外匯管制,荷蘭公司註冊後方便從事國際貿易的客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