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市場,日本本田、雅馬哈、鈴木、川崎重工等先後開展了幾十次大規模“打假”行動。以摩托車外觀相似為由控告中國企業侵犯知識產權。而中汽協的領導則反駁說:“說中國八成產品侵權,拿出證據來!”某摩托車企業的壹位副總也表示,仿造並不壹定表示侵權,主要看日本摩托車在中國是否申請了知識產權保護。面對來勢洶洶的合謀“圍剿”,中日雙方各執其辭。目前全世界的摩托車需求量已超過2500萬輛,接近3000萬輛。其中,日本企業或與日合資的廠家,以及中國廠家的產品占了大約八成。但如果日系企業執意翻舊賬,恐怕國內很少有企業能獨善其身。最終,中日雙方簽訂了《委托協議書》,這次爭端終於塵埃落定,雙方繞開了半費訴訟的怪圈而獲得了雙贏。
我們中國人壹談法律問題,往往會想到在法庭上打官司。其實在矽谷,高科技公司之間的很多法律訴訟,壹拖就是好多年,也打不出什麽結果來,大家白白花費了很多的時間和金錢,弄得兩敗俱傷。比如說,美國矽谷競爭最激烈的兩個競爭對手英特爾和AMD之間曾進行了為期8年的聲名狼藉的法律鬥爭。這兩家公司多年來在市場上和各種法庭上壹直在進行鬥爭,英特爾和AMD在1995年終於達成了壹個裏程碑式的技術***享協議。
客戶要打官司,律師是不是會想當然地樂得賺它壹大筆錢呢?答案並非如此。實際上,壹家律師事務所的水平,往往就表現在能不能在事先盡可能避免客戶出現法律上的糾紛,以及壹旦出現糾紛之後如何因勢利導、妥善解決的本領。當發生了侵犯知識產權等嚴重的糾紛時,律師壹般會建議客戶采用私下解決或仲裁等方式,盡量避免走上法庭。
為了雙方各自的利益和目的,法外也可以容情,普羅塔哥拉和歐提勒士如果選擇仲裁或者和解的方式,最後達成的協議壹定是低於那半費訴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