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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文化是否侵犯知識產權

壹個知識產權持有者應該獲得多少收益,不應該由政府說了算,更不應該由社會輿論說了算,而只能由市場說了算。當然,那些獲得了高額收益的知識產權持有者應該積極通過慈善的方式回饋社會 自從山寨手機粉墨登場以來,中國忽然刮起了壹股山寨風。壹時間,山寨電腦、山寨服裝、山寨汽車、山寨網站、山寨大學、山寨電影、山寨電視劇、山寨藝人、山寨春晚,直到山寨白宮,形形色色、林林總總,山寨比壞債來得還快,在21世紀的今天,中國忽然莫名其妙地進入壹個山寨時代。有些人成了山寨文化的堅定擁護者,他們認為有些山寨產品的確能給消費者帶來壹定的實惠,山寨文化是對草根創新精神的標榜和昭彰,那些對山寨文化倍加推崇的人往往會祭出以下的觀點: 1.“壹切有利於消費者的都是應該積極鼓勵的。” 對不起,消費者可以是上帝,但消費者不應該是小偷,更不應該是強盜。消費者利益的滿足不能以侵害知識產權持有人的利益為前提。壹個無視知識產權價值和忽視知識產權保護的國家最終將逐漸喪失自主創新的能力,最終利益受損的將是這個國家的消費者自己。 2.“那些知識產權持有者獲得了不公平的高額收益。” 壹個知識產權持有者應該獲得多少收益,不應該由政府說了算,更不應該由社會輿論說了算,而只能由市場說了算。當然,那些獲得了高額收益的知識產權持有者應該積極通過慈善的方式回饋社會,但那是另外壹個命題。他們是否決定把大多數財產捐獻出來並不影響他們因為自己的創造而合法獲得高額收益的權利。 3.“山寨產品本身也有創新。” 雖然不能說山寨產品壹定完全沒有技術創新,但是很多山寨產品的所謂“創新”其實僅僅是個噱頭而已,並且其中很多都是為了迎合社會上的另外壹些不那麽上得了臺面的陋習或者使得其它的侵權行為變得更加方便(譬如專門提供用來欺騙老婆的假背景聲音的手機、專門提供盜用衛星信號的電視等等)。它們局部的、表面的創新並不能掩蓋它們對於底層技術平臺和基礎創意的惡意侵權。 4.“山寨廠商對正牌廠商產生的競爭對產業發展有好處。” 山寨產品雖然在表層功能上可以具有壹定的新穎性和獨創性,但是它們經營的核心是低成本運營、偷稅漏稅和快進快出。山寨產品助長的是消費者對於品牌價值和生產者對於產品可依賴性(reliability)的忽視,是典型的用短期利益兌換長期利益的短視行為,對產業的長期發展弊大於利。 5.“山寨廠商在完成了原始資本積累之後也可以改頭換面重新做人。” 壹百個人裏也許有壹個能做到這樣,但那需要超強的定力和自律性。對於百分之九十九的山寨廠商來說,他們的前途只有壹個,就是被淘汰。真正的危險還不在於此,更令人焦慮的是他們有可能把原本走正道的正規軍拖下水。我們經常看到有些時候好人不得不做壞事(至少是灰色的事),這不是因為他們天生就喜歡做壞事,而是因為在中國犯罪成本太低,如果別人做壞事都能壹路暢通無需付出代價,這個時候自己要不做反而有可能被排擠出局。 在到處泛濫的山寨文化面前,希望我們的企業家要保持清醒的頭腦,我們至少應該意識到,這不是壹件值得炫耀的事,而是壹件挺丟人的事。如果我們分不清真貨和假貨,我們至少應該分得清榮辱和好歹。讓我們希望並且堅信今天四處泛濫的山寨文化將只是曇花壹現的過眼雲煙。因為無法想象靠簡單效仿、小偷小摸和強取豪奪為核心元素的山寨文化能夠引領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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