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壹定條件下,可以加速折舊,縮短折舊年限(至少60%)或采用加速折舊(雙倍余額遞減法和年數總和法)。
企業持有的單位價值不超過5000元的固定資產,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壹次性扣除。企業在2065,438+03,654,38+02,365,438+0之前持有的單位價值在5000元以下的固定資產,其折舊價值可在2065,438+04,654,38+0之後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壹次性扣除。財稅[2065 438+04]64號
所有行業和企業,自2014 65438+10 1起,新購置的專用於研究開發的儀器設備,單位價值不超過1萬元的,允許壹次性抵扣當期成本;超過654.38+0萬,可縮短折舊年限或采用加速折舊法。財稅[2014]75號
企業10月2018 1至2020年2月12 31期間新購置的設備和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壹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按年計算折舊;單位價值超過500萬元的,可以縮短折舊年限或者采用加速折舊法。財稅[2065 438+08]54號.不要求是專門用於研發的設備、器具,那麽只要是新購置的固定資產;文件沒有具體提到那些行業,所以所有行業。
附註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設備、器具扣除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65 438+08]5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引導企業加大設備、器具投資,現將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通知如下:
1.企業10月2018 1至2020年2月12 31期間新購置的設備和器具,單位價值在500萬元以下的,允許壹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按年計算折舊;單位價值超過500萬元的,仍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75號)、《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壹步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75號)。
二、本通知所稱設備、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築物以外的固定資產。
個人理解
1.資產範圍更廣。設備和器具不僅指儀器和設備,還包括其他交通工具,僅不包括房屋和建築物。
2.時間是有範圍的。10月2018 1到2020年2月1 31。
3.行業範圍更廣。不局限於行業,也不局限於小規模微利,適用於所有行業。
4.收購後沒有使用要求。只要是新購買的,無論是購買後用於研發還是生產經營,都可以壹次性抵扣。
二、六大產業
對生物制藥制造、專用設備制造、鐵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運輸設備制造、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制造、儀器儀表制造、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等6個行業的企業新購置的固定資產,在2014 1後,可縮短折舊年限或采用加速折舊方法。財稅[2014]75號
對上述六個行業2014 1以後新購置的用於R&D和生產經營的儀器設備,單位價值不超過1萬元的,允許壹次性計入當期成本,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按年計算折舊;單位價值超過654.38+0萬元的,可縮短折舊年限或采用加速折舊法。財稅[2065 438+04]75號文件規定用於研發。
三到四個領域(輕工業、紡織、機械、汽車)
對四個重點行業(以下簡稱四個重點行業)2015 1天後新購置的固定資產(含自建,下同),允許縮短折舊年限或采用加速折舊法。財稅[2015]第106號
對四個領域重點行業2015 1以後新購置的用於R&D和生產經營* * *的儀器設備,單位價值不超過1萬元(含)的,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單位價值超過654.38+0萬元的,允許縮短折舊年限或者采用加速折舊法。財稅[2015]第106號
?思維導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