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盈利就會有稅收,有稅收就會涉及到稅務問題了,有時候壹些被忽視的情況它是存在稅務風險的,這樣就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那麽今天來給大家講講壹些常見的涉稅風險,希望能引起各位的註意。
壹、員工的薪資、獎金
壹些企業為幫助高薪員工不繳或者少繳個人所得稅,允許員工采用票據報銷形式來抵減薪資總額。但是員工提交上來的票據各式各樣,其中不乏不合規票據、收據和餐飲發票等,對於不合規票據、收據所列示的金額是不得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而餐飲屬於企業的業務招待費,在壹定限額內允許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所以,企業實際上間接承擔了員工的壹部分個人所得稅稅額。
二、汽車相關費用
實務中企業投資者試車費用拿到企業報銷相當普遍,比如汽車保險費、保養費、修理費、過路過橋費和燃油費等,而財務人員認為只要解釋車輛費用是為企業業務而發生的,就完全可以在企業賬面列支。但是因為汽車的所有權不屬於企業,汽車自身的保險費、保養費、修理費等不得由企業承擔,所以企業對投資者私車費用的賬務處理就存在較大的稅務風險。
三、個人借款長期掛賬
企業個人投資者以借款名義挪用企業資金用於個人消費,長期掛賬而不於清償,早在2005年,國家稅務總局就下發了《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的通知》,明確了個人投資者從其投資企業的借款期限超過1年,而又未用於企業生產經營的,其未歸還的借款可視為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紅利分配,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四、虛假出資或抽逃註冊資本
簡單來說就是註冊資本不實或註冊後不久資金退回或轉移。工商局年檢時發現註冊資本不到位或抽離註冊資本的,輕則要求補足並給予抽逃金額5-12%的罰款,重則有可能追究股東的形式責任。
五、隱藏收入
隱藏收入的普遍做法是設賬外賬或者是內外賬。銷售收入不如外賬入內賬,資金體外循環。與之相矛盾的現象是,由於收入不記或少記賬,公司常年出現虧損或處於微利的邊緣。而公司生產經營規模卻越來越大,公司規模擴大,而帳面資金不足,就會出現不斷向股東個人借款的情況,因此,這種偷漏稅的表現形式是,外帳上的與股東的往來賬發生額較大,且較頻繁。
六、大量收據或白條入賬
我國實行的是“以票控稅”的管理制度,因此國家發布有發票管理制度。這些制度規定,不符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不得入賬,不得稅前抵扣。在實際工作中,企業有時候很難取得合規的正式發票,就只能白條收據來入賬,按規定對這種情況,應作納稅調整。但有的企業不按規定進行納稅調整,存在納稅風險。
七、企業在銀行開設了另外的存款賬戶不向稅務局報備
少數企業為了隱瞞銷售收入會開設多個存款賬戶進行資金劃轉,這種現象會被認為偷逃稅務,壹旦被稅務機關法案現,嚴重的是要承擔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