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跨省轉移之前必須準備好各種證明手續,包括年檢證照和稅務登記註銷。如果有缺失,就壹定要盡快的補辦,並將稅務登記註銷完畢,保留好稅務機關下發的企業稅務註銷通知書;
2、有註銷手續就要有接收手續。企業要持企業已辦理年檢的執照副本和公章、工商代辦人員身份證,到遷入地區政務中心工商局窗口辦理企業名稱變更及接收函手續,保留好由工商部門蓋章確認的企業名稱變更通知書及遷移接收函;
3、辦理提檔手續。持企業執照正副本、公章和遷入地工商部門接收函,到原註冊地工商部門辦理提檔,壹定要保管好工商檔案;
4、在遷入地工商部門辦理地址變更手續。持企業工商檔案、名稱變更通知書、遷入地租賃合同及房產證明原件、工商代辦人員身份證到遷入地工商部門辦理企業營業場所變更手續;
5、去原註冊地市級質局辦理代碼證遷出手續。持新營業執照副本、變更通知書、新舊公章、代碼證正副本及應用卡、工商代辦人員身份證到原註冊地市級質監局辦理代碼證遷出手續;
6、辦理遷入地新代碼證。持新營業執照副本、新公章、變更通知書、法人身份證原件、原註冊地質監局遷出手續,到遷入地市級質監局辦理新代碼證及新應用卡。
企業異地遷移所需材料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委托書)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證或身份證復印件;
3、股東會決議;
4、修改過的公司章程(包括修正案);
5、新住所證明,租賃房屋需提交租賃協議書,協議期限必須壹年以上(附產權證復印件);
6、營業執照正副本、IC卡(電子版營業執照)原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7、其它有關文件。
綜上所述,其實辦理企業跨省轉移的手續遠離總體來說就是在原住地辦理註銷手續,然後去新駐地辦理接收、登記證明。後期的辦理手續和在新地點進行公司註冊手續相似,只要準備好各種手續證明,辦理下來還是蠻合理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第壹百七十九條
公司合並或者分立,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公司解散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註銷登記;設立新公司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設立登記。
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