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續是指:企業依法存在並繼續正常運營。也被稱作開業、正常、登記。?
因為不同省份可能有細微的區別,壹般在營、正常、經營、在營在冊、有效、在業在冊也是在業的意思。經營狀態壹般分為八種:存續、在業、吊銷、註銷、遷入、遷出、停業、清算。
1、經營狀態存續是指:企業依法存在並繼續正常運營。也被稱作開業、正常、登記。?
2、經營狀態在業是指:企業正常開工生產,新建企業包括部分投產或試營業。因不同省份可能有細微的區別,壹般在營、正常、經營、在營在冊、有效、在業在冊也是在業的意思。
3、經營狀態吊銷;未註銷是指:吊銷企業營業執照,是工商局對違法企業作出的行政處罰。企業被吊銷執照後,應當依法進行清算,清算結束並辦理工商註銷登記後,該企業法人才歸於消滅。
4、經營狀態註銷是指:企業已不復存在,喪失法人資格。
5、經營狀態遷出是指:企業登記主管機關的變更,遷離某主管機關。
企業在通過改制重組後,以集團公司或母公司的形式存在的未上市企業,被稱為存續企業。
"存續企業" 在學術文獻中的解釋:
兼並,特指壹個企業接納其他企業(目標企業)加入本企業,目標企業解散,接納方繼續存在(稱為存續企、、業)。企業兼並是以收購方式進行的,即通過收購目標企業全部股權取得對目標企業百分之百的控制權後,將目標企業解散並入。其他業務重組後形成相應的企業合稱為存續企業。
20世紀90年代以來,為了推動和加快國有企業的改革和改制,滿足企業上市的各項要求以及盡快讓國有企業上市融資,解決國有企業後續發展急需的資金問題。
國有企業較為普遍地采用了存續分立改制方式,即將企業核心業務及相關優良資產進行剝離、重組、改制上市。國有企業通過存續分立改制方式上市後,以集團公司或母公司的形式存在的未上市企業,被稱為國有存續企業。
擴展資料
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關於進壹步加強企業債券存續期監管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指出,發行人依法發債、合規運作、履約披露、保障兌付,是企業債券市場健康發展的基石。
隨著發債主體不斷增多,加強債券存續期監管,保護債券持有人權益,促進債券市場健康發展,是當前各級發展改革部門需要上下配合、認真做好的壹項重要工作。
《通知》主要就強化債券市場責任意識、規範企業資產重組程序、完善信息披露、加強債券資金用途監管、實施企業償債能力動態監控、強化市場約束機制等方面的有關問題作出了規定。
百度百科-中國網-發展改革委:進壹步加強企業債券存續期監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