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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前秦朝官制(從皇帝到縣令)

最高權力者為皇帝

皇帝下設三個最高官職即:

太尉,中央掌軍事最高官員

丞相,秉承君主旨意綜理全國政務的人,最高行政長官

禦史大夫中央監察機構的最高長官

丞相下設中尉,九卿(即:衛尉,郎中令,太仆,廷尉,典客,奉常,宗正,少府,治粟內史)並管理下屬各郡。

衛尉:統率衛士守衛宮禁之官。

郎中令:掌宮廷侍衛。

太仆:皇帝車輛,馬匹之官。

廷尉:掌刑獄。

典客: 掌管王朝對屬國之交往等事務。

奉常:掌宗廟禮儀之官。

宗正: 掌管皇帝親族或外戚勛貴等有關事務。

少府:皇室管理私財和生活事務的職能機構。

治粟內史:全國財政經濟的主管官。

古今對比

衛尉=警衛排 郎中令=保鏢

太仆=領導的專車司機 廷尉=最高法院

典客:外交部 奉常=禮賓部

治粟內史=稅務部門

郡設郡尉,郡守,監禦史。

郡守:郡的行政長官。

郡尉:郡守的佐官,掌全郡軍事。

監察史:監察之官。

壹、有推薦人才的權力。

二、有興修水利的權力。

三、在戰事緊張的時候,監禦史還有統兵作戰的權力。

郡守管理下屬各縣,縣設縣尉,縣令。

縣令:壹縣之長。

縣尉:為縣令佐官,掌治安捕盜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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