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申領創業補貼時,創業者本人須在創業實體辦理就業登記,繳納職工社會保險12個月及以上。創業實體帶動就業並為招用人員繳納職工社會保險12個月及以上的可增加補貼。
壹、創業補貼相關政策
1. 大學畢業生新辦咨詢業、信息業、技術服務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經稅務部門批準,免征企業所得稅兩年;
2.新辦從事交通運輸、郵電通訊的企業或經營單位,經稅務部門批準,第壹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二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3.新辦從事公用事業、商業、物資業、對外貿易業、旅遊業、物流業、倉儲業、居民服務業、飲食業、教育文化事業、衛生事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經稅務部門批準,免征企業所得稅壹年。
二、創業貸款受益範圍擴大到全省
1.資金短缺可能是不少大學生創業中面臨的難題,為了幫助他們渡過這壹難關,按照大學生創辦企業所處的階段和狀況,提供不同的貸款支持。此外,對大學生創業政策貸款實行聯合審核,縮短貸款周期。
2.對大學生初創企業,符合小額擔保貸款條件的項目,按小額擔保貸款政策予以支持;對大學生創辦企業達到壹定規模,內部管理、財務制度較為規範、經營狀況明顯改善的,對其貸款要逐步與商業化貸款接軌,適用大學生創業貸款,能按期歸還本息的,由財政給予企業50%的貼息;對於大學生創辦的企業完全走上正軌的,將鼓勵承擔更多社會責任,經認定符合勞動密集型企業的,按照勞動密集型企業的政策予以支持。
三、申請創業補貼的材料
1、身份證明;
2、在校學生需提供學生證、成績單;3、已畢業學生需提供畢業證、學位證;
4、常用存折或銀行卡過去6個月對賬清單;
5、其他資信證明(若有):獎學金證明、班幹部證明、社團活動證明,各種榮譽證明/回報社會證書如獻血、義務支教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壹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