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情況下,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周六、周日不辦公。但是,如果有法定假日,在這種特殊情況下,也可能是為了工作。
國務院《職工工作時間條例》第七條規定:
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實行統壹工作時間,周六、周日為每周休息日。不能執行前款規定的統壹工作時間的企業事業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靈活安排周休息日。
《公務員法》第76條第2款規定:
公務員實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按照國家規定享受休假。公務員在法定工作日以外加班的,應當給予相應的補休。
擴展數據:
7月10,陜西省延安市政府辦公室發布通知。為確保各項穩增長、促投資政策落到實處,確保工業生產和重大項目有序安排,市政府辦公室、發改委等至少30個市級部門和單位被要求在9月底前暫時取消周六休息,正常上班。
對於延安要求政府機關周六上班的評論大多來自兩個層面:壹個是事實判斷——當地政府是否有權要求公務員周六上班?另壹個是價值判斷——公務員周六上班能否應對“經濟下行壓力”?
因為壹個通知,延安公務員周六該不該上班?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實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假期。公務員在法定工作日以外加班的,應當給予相應的補休。
按照規定,延安要求公務員周六上班,屬於加班。有評論稱之為“權大於法”,恐怕有些過了。既然其他行業的員工都可以被要求加班,那麽公務員似乎也不應該例外。但相關通知並未提及補休或補償安排,應盡快明確,否則涉嫌侵權。
當前國家經濟面臨巨大下行壓力,地方政府有所作為是負責任的表現。至少,延安要求政府機關周六上班的初衷還不錯,應該得到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只需要在實現經濟增長目標和保障公務員休息權之間找到更好的平衡。
陜西網-如何看待延安要求當局周六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