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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樓市新政

10 10月30日,浙江省衢州市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協調小組辦公室發布《關於進壹步促進市區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實行限房價、限地價、競建的住宅用地出讓方式,擴大限售房地產範圍,同時加大住房租賃支持力度,將租房提取公積金額度提高到每年2400元。

《關於進壹步促進城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原文如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級有關部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保障和支持自住需求,遏制房地產投機,現就進壹步促進城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是加強精準供地

科學安排住宅用地供應計劃,根據可售庫存和商品住房周期優化供地結構和節奏,實施精準供地,擴大熱點地區土地供應,增加市場有效供應,確保住宅用地市場平穩有序。

二、實行限價、限地價,競爭性建設住宅用地出讓。

建立房價地價聯動機制。住宅用地將以“限房價+限地價+競建”的方式公開出讓。土地將設置最高限價,按照最高限價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中標人。當兩個或兩個以上競買人報價最高時,轉入公租房或自持住房面積競買階段,競得住房面積最大者為競得人。

第三,擴大房地產限售範圍

對於市場關註度高的熱點地塊,土地出讓前明確,該樓盤所售商品房自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之日起5年內不得轉讓。

第四,提高租房公積金額度。

加大住房租賃支持力度,提高租房提取公積金額度,每戶每年最高提取額度不超過2.4萬元。

五、加強商品房預售管理。

嚴格執行商品房預售許可政策。除土地出讓文件中對預售規模有特別約定外,建築面積在3萬平方米及以下的,須壹次性申請預售;建築面積3萬平方米以上的,分期申請預售,每次預售建築面積不低於3萬平方米,最終建築面積不足3萬平方米的,壹次性申請預售。

六、繼續整頓房地產市場秩序。

對於商品房公開搖號銷售,應當公平公正,鼓勵委托公證機構全程監督;加大對虛假宣傳、信貸資金違規入市等擾亂市場秩序行為的查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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