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金稅政策為:居民個人取得全年壹次性獎金,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壹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計征方法的通知》的,不並入當年綜合所得。將全年壹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取得的金額,按照本通知所附的按月折算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分別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年壹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比如單位發放壹次性年終獎2萬元。20000元除以12等於1666.7元。按月換算後的綜合所得稅率表,適用稅率為3%,速算扣除為0。因此,最終獲獎應納稅額為20000×3% = 600元。
個人所得稅減免項目
(1)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外國和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
(二)鄉級以上(含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經縣級以上(含縣級)人民政府主管部門批準成立的具有機構和章程的見義勇為基金會或者類似組織,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免征個人所得稅。
(三)財政部發行的債券和經國務院批準發行的金融債券的利息,免征個人所得稅。
(4)國務院《儲蓄存款利息征收個人所得稅實施辦法》第五條規定:“個人取得的教育儲蓄利息所得和經財政部門認定的其他專項儲蓄存款或者儲蓄專項資金存款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
(五)按照國務院規定發放的政府特殊津貼(指國家向為各項社會事業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發放的特定津貼,不指國務院批準的其他補貼、津貼)和國務院規定的免稅補貼、津貼(目前僅限於中國科學院、工程院院士和高級院士津貼),免征個人所得稅。
年終獎也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不要通過陰陽合同逃稅。壹方面,逃稅本身就是壹種違法行為,壹旦被發現將面臨罰款,情節嚴重的還會被判刑。另壹方面,陰陽合同壹旦出現糾紛,當事人很難維權。所以自己交稅,避免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