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提供機動車行駛證原件及復印件(上牌前遺失除外);
二是進行補證申請,同時說明補辦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的原因、理由等,如果屬於單位車輛,還必須加蓋所在單位的公章;如果是個人車輛,必須提供自己的身份證復印件。
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補辦所需資料:
(1)《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補辦表》2份。
(2)納稅人(車主)身份證明
——內地居民,提供內地《居民身份證》或者《居民戶口簿》(上述證件上的發證機關為非車輛登記註冊地的納稅人在申報納稅時需同時提供車輛登記註冊地的居住證或者暫住證)或者軍人(含武警)身份證明;
——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居民,提供入境的身份證明和居住證明;
——外國人,提供入境的身份證明和居住證明;
——組織機構,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或者《稅務登記證》或者其他有效機構證明。
(3)車輛登記註冊前完稅證明發生損毀丟失的,提供完稅憑證以及車輛合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車輛登記註冊後完稅證明發生損毀丟失的,提供《機動車行駛證》或者《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補辦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是當原發的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被損毀、丟失時所采取的補辦、補救措施,以確保車主能夠繼續充分享受應有的權益。當證明丟失後車主提出補辦要求時,首先必須在《中國稅務報》或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正規出版報刊上刊登遺失聲明,然後填寫《換(補)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申請表》,或在規定的市級以上報紙上刊登原完稅證明作廢聲明也是同樣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