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稅收籌劃是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稅收籌劃的目標與財務管理的目標具有壹致性。現代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是企業價值最大化,衡量企業價值最大化所采用的的最重要的計量指標是現金流,而稅收籌劃的功能之壹就是對現金流的管理,包括節約現金流、控制現金流、獲取貨幣時間價值,並為財務管理決策增添稅收因素。
2.稅收籌劃與稅務會計的關系
(1)稅收籌劃天然不是稅務會計,但稅務會計必然衍生出稅收籌劃。稅收籌劃依據的基礎信息也必然來源於稅務會計,稅收籌劃對稅務會計產生強烈的依賴關系。
(2)關於稅務會計與稅收籌劃的關系,查爾斯·T·亨瑞格更是壹語破的:“稅務會計有兩個目的:遵守稅法和盡量合理避稅。”漢弗萊·H·納什認為:公司的目標是在稅務會計的限度內實現稅負最小化及稅後利潤的最大化。在永無休止的稅務征戰中,稅務會計只能算是壹組“征戰法則”……稅務會計的目標不是會計,而是收益。
3.稅收籌劃與法學的關系
(1)借用羅馬法諺“私法乃為機警之人而設”,其實稅法作為公法也有“為機警之人而設”之妙用。即法律沒有禁止的就是允許的,這意味著稅收籌劃包括避稅和節稅。
(2)法學派對稅收籌劃內容的概括:註重從司法原理上界定稅收籌劃(避稅)的範圍,通過控制經濟交易的無數稅法細節和例外規定來進行合法的稅收籌劃。法學派對稅收籌劃的研究主要基於具體技術和特定規則的範式;在約束避稅這種具有不確定性和超前性行為的問題上,普通法系在壹定程度上比大陸法系有更大的約束力(梅利曼,2004)
盈余管理行為並不必然導致所得稅費用的增加,其原因在於會計規則要比稅收制度更加靈活,管理層在操縱利潤的同時,並不壹定導致所得稅負擔發生變化。
例如折舊方面,稅法規定公司在變更資產折舊政策時,必須經過稅務部門的批準方可據以計算應稅所得,而會計準則規定只要得到董事會的批準就可以變更資產折舊政策,這種變更必然影響會計盈余,但對於所得稅負擔卻沒有任何影響。
實際上,由於盈余管理的迫切需求以及稅收成本的約束,上市公司往往會尋找既能夠實現盈余管理操縱利潤的目的,又能夠不多負擔稅收的盈余管理手段。
稅收籌劃是壹門新興的復合型、應用型學科,融經濟學、管理學、財務學、會計學、稅收學、法學於壹體。隨著經濟全球化趨勢和市場經濟的發展,稅收籌劃已經獨立為壹門重要的交叉性學科或邊緣性學科。
還有壹種觀點認為,稅收籌劃應歸屬於管理會計範疇,其理由是稅收籌劃不僅有著涉稅會計決策功能,而且也給企業管理者提供相當豐富、有益的內部稅務會計信息。
會計與稅收的關系
壹、會計與稅收的相互影響
1.歷史起源:會計是統計學的分支
稅收是分配關系,國家與政府的行為
2.會計對稅收的影響
權責發生制
3.稅收對會計的影響
推動計量方法在會計領域的應用
二、稅會關系模式
1.適度分離
稅收與會計的分野-依據、確認計量方法、報告
2.走勢趨同
權責發生制、系統反映經濟業務的真實原貌
3.深層協作
反避稅領域協作;稅收信用體系建設領域協作
稅務與會計的計量屬性
1.計量的概念
計量是根據規則對實物或事項的數字分配
2.計量屬性
(1)歷史成本:保護稅基。註意評估增值
歷史成本與計稅基礎相關聯,不得輕易改變資產的計稅基礎。
(2)重置成本(現行成本):稅法僅限於特定情況下采用,比如土地增值稅條例規定,舊房及建築物的評估價格是“由政府批準設立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重置成本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後的價格”
稅收籌劃與會計披露
1.稅收籌劃影響會計信息披露
(1)多種契約力量綜合影響會計信息披露。
(2)形成稅收籌劃與信息披露矛盾的契約關系
主要有四項:
第壹,通常基於會計盈利的管理層的報酬契約;
第二,往往以會計數據或財務比率為基礎而簽訂的債務契約;
第三,采用會計數據為定價基礎的債券和權益證券的投資契約;
第四,基於會計數據的各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管契約。
2.稅收籌劃與會計信息披露的矛盾
(1)存貨計價方法、折舊、攤銷
(2)潛虧資產的處理
方法壹:出售的影響
方法二:債務重組
方法三:非貨幣性資產交易
3.稅收籌劃與盈余管理的協調思路
(1)實證會計理論的創始人瓦茨、齊默爾曼為盈余管理動機提出了三個假設:獎金計劃假設、債務契約假設和政治成本假設。
(2)盈余管理與稅收成本之間的關系。公司管理層出於融資、契約和政治管制等目的,往往積極進行盈余管理。然而,盈余管理行為壹項直接成本便是所得稅成本。壹般情況下,公司調增利潤,會在當期多支付所得稅;調低利潤,便節約了當期所得稅。所以,當管理層通過盈余管理增加利潤時,往往需要為此多支付所得稅。
實證分析杜邦和平卡斯(Dopuch and Pincus)對公司管理層選擇存貨計價方法的動因進行了考察,研究發現稅務因素是公司選擇存貨計價方法的壹個重要因素。研究發現,采用後進先出法的企業,當價格上漲時,其節稅效果是客觀的。
但並非價格上漲時所有的企業都采用後進先出法,而是壹些企業繼續保持先進先出法,為什麽呢?這些企業由於存貨數量少,存貨變動大,存貨周轉率高,實際稅率低,雖然采用先進先出法卻並沒有承擔高額的稅負。
(3)納稅調整項目對
戴德明等和葉康濤的兩篇論文研究我國上市公司會計收益與應稅收益差異和盈余管理之間的關系,研究發現: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幅度越大,會計收益與應稅收益之間的差異也越大。評論:但這些研究存在著壹個潛在的前提,即盈余管理行為不影響公司當期的應稅收益,換言之,公司主要通過操縱非應稅項目進行盈余管理,然而這壹假設並不是必然成立的。
——戴德明、姚淑瑜、毛新宇:《會計—稅收差異、盈余管理與公司避稅行為研究》,中國人民大學會計論文集,2005。
——葉康濤:《盈余管理與所得稅支付》,中國會計評論,第4卷,第2期,2006年12月出版。
結論:企業通過盈余管理操縱會計利潤時,傾向於選擇非應稅項目。 w因為非應稅項目只影響會計賬面價值,而不影響稅收負擔。企業盈余管理幅度越大,其通過操縱非應稅項目損益規避盈余管理的所得稅成本的動機就越大。 w進壹步分析,企業傾向於選擇非應稅項目操縱會計利潤,被稅務稽查部門發現的概率也小,因為非應稅項目不影響稅收利益,這種盈余管理行為可能不被稅務稽查部門重視,或者即使稅務稽查部門發現也疏於問津,因為稅務稽查部門監管審查此類事件有點“狗拿耗子多管閑事”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