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錦濤總書記指出:“教育不紮實、制度不完善、監督不得力,是腐敗現象得於滋生漫延的重要原因”。因此,我們應從以下幾方面進壹步加強反腐倡廉建設。壹、
以人為本強化教育,構築堅固思想防線。
思想是行動的先導,要切實把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實處,必須從宣傳教育入手,著力提高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素質。要進壹步加強思想道德教育和法紀教育,增強廣大稅務幹部反腐倡廉的自覺性。要堅持以領導幹部為重點,面向廣大幹部,深入開展反腐倡廉教育,使其堅定理想信念,築牢思想道德防線。要加強理想信念教育,自覺抵禦各種腐朽思想的侵蝕;加強法紀教育,不斷提高法治意識,增強聚財為國、執法為民的自覺性;加強思想政治教育,自覺抵制拜金主義、享樂主義、極端個人主義等腐朽思想的影響;加強示範和警示教育,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引導作用。
加強幹部隊伍的反腐倡廉教育,要立足於形式多樣,要針對黨員幹部在思想作風、黨風、工作作風、領導作風和生活作風方面的突出問題,認真抓好《黨章》和中央下發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中國***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中國***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學習貫徹,堅決貫徹落實“八個堅持、八個反對”的要求。壹要堅持正面灌輸。健全學習制度,把抓好教育作為反腐倡廉工作的壹項重要舉措,要從實際出發,采取集中學習與分散學習相結合,在職培訓與脫產培訓相結合,學歷教育與日常教育相結合,理論與實踐相結合。通過集中培訓,舉辦講座、個人自學、統壹測試等形式,使幹部明確可為與不可為,從而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二要註重典型示範。經常組織幹部學習反腐倡廉典型清正廉潔、勤政為民的先進事跡,註重發現、培養、樹立和宣傳本單位各個方面、各個層次的先進典型,用身邊的人和事教育幹部,提高幹部的綜合素質,更好地為納稅人提供高效、快捷、文明、優質的服務。三要搞好反面警示。以案說法,開展警示教育,教育幹部正確對待職務,解決好依法行政問題;正確對待權力,解決好怎樣用權問題;正確對待人生,解決好價值取向問題。真正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四要強化自我教育。督促幹部從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上找差距,擺表現,挖根源、談危害,並把反腐倡廉教育向“八小時”之外、家庭及社會延伸,使幹部不僅在工作圈,而且在生活圈、社交圈和娛樂圈都能夠慎獨自省。通過系列教育,使每個幹部都做到“五珍惜”,即:珍惜工作崗位、珍惜執法權力、珍惜集體榮譽、珍惜個人前程、珍惜家庭幸福,樹立科學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構築堅固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線。
二、建立健全制度,築牢反腐倡廉機制。
制度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具有約束力。要從管權、管人、管錢、管物等環節入手,著力改革行政審批制度,財務管理制度和幹部人事制度,用制度管權、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建立健全制度,就是要建立行之有效的規章制度,使用權有責、用權有章、用權有度,做到權力的規範、科學運作,不給稅務幹部濫用職權、以權謀私、以權受賭、以權違法等行為制造制度空隙,從源頭上預防。
壹是建立領導責任機制。壹把手要成為反腐倡廉的第壹責任人,要負總責,並成立領導小組,加強對反腐倡廉工作的領導。要建立定期述職、述廉、議廉、評廉制度,針對存在的問題不斷提出整改措施。要建立領導責任制、科室責任制、崗位責任制“三位壹體”的責任體系,層層分解落實責任,每年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狀,強化考核,兌現獎懲。要強化過錯追究機制,敢於動真碰硬,對不正之風敢抓敢管敢查處,有效防止不廉潔現象的發生。
二是要建立制約機制。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要建立健全考廉制度、個人收入申報制度、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廉政檔案制度、廉政獎金制度、禮金禮品上交登記制度、幹部購買私車住房申報制度、八小時外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等等。在內部的行政管理制度上,要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經費使用審批制度、固定資產使用管理制度、財務例行審計制度、領導幹部離任審計制度,基建項目招投標制度。在幹部管理方面,要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抓緊制定體現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要求的幹部實績考核評價標準,完善幹部考察的制度和辦法,擴大幹部人事工作中的民主,加強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認真貫徹《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不斷完善和規範競爭上崗、考察預告、任前公示、任職試用期等制度,落實群眾對幹部選拔任用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進壹步加大幹部交流的力度,落實幹部交流輪崗等制度,完善幹部任職回避制度,落實和完善領導幹部辭職制度,探索實行幹部任期制度。
三是要完善征管體制。進壹步優化稅收業務流程,明確職責分工,建立完善的、操作性強的崗責體系,加強征收、管理、稽查各環節的業務銜接;健全稅收管理員制度,明確工作職責,實行定期輪崗,建立監督制約機制,並作出廉政規定;建立和完善稽查、審計和監察工作的首查責任制,全面推行復查制度;通過完善征管體制,形成權力層層分解、工作環環相扣、相互聯系制約的科學嚴密的管理鏈條,規範稅收執法行為。
四是建立執法責任機制。要建立全員崗位執法責任制體系,要結合稅收工作實際,制定崗位執法責任制,推行執法程序化、規範化、標準化,明確責任、量化指標,做到以事設崗,以崗定責,明確每個崗位的主要工作職責和操作要求,使業務操作過程中,都能符合依法辦事的原則;要按照崗責體系狠抓責任制的落實,使每壹個崗位人員都能做到在其位謀其政、在崗盡職、在崗勤政,努力提高辦事效率和工作的正確程度,保證幹部公正執法、文明執法,減少和杜絕以權謀私、侵害群眾合法權益等行為的發生;要嚴格執法責任過錯追究制度,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要監督、侵權要賠償、違法要追究。對於稅收執法各個環節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為都要進行追究。對崗位責任人出現違章操作,或未盡崗位職責的要做到嚴肅追究和查處,防止以權謀私、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發生。
五是建立健全科學的評估預警機制。要建立健全科學的評估預警機制,堅持靜態與動態相結合、內部與外部相結合的原則,暢通信息渠道。要通過來信來訪、領導班子考察、巡視檢查、經濟審計、案件查處等途徑,獲取有關信息。特別註重從機構調整、人事變動、重大節日、婚喪嫁娶及幹部社交圈、生活圈、娛樂圈了解和掌握信息。加強預警信息的評估和分析,對獲取的信息要及時進行梳理、分析,正確評估和判斷腐敗行為的苗頭和動向,從中發現案件線索,並研究制定解決問題的相關措施,不斷完善機制和制度,關口前移,防範在先,把腐敗現象遏制在萌芽狀態,確保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註重預防原則的實現。
三、強化監督,構建反腐倡廉監督網絡。
強化監督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環節。權力的濫用是最大的腐敗。失去監督的權力,極易走向腐敗。針對不同層次和特點,把多種監督有機結合起來。壹是強化黨內監督。認真執行黨員民主生活會、黨員大會、黨支部委員會等黨內生活制度,定期上好黨課,組織黨員、幹部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堅持黨的先進性,始終做到立黨為公、執政為民,註重發揮紀檢監察等內部監督的作用,著力解決廉潔從稅等問題。二是強化群眾監督。建立幹部廉政檔案,結合公務員考核和幹部考察,對幹部進行全面的民主評議,把廉政考核情況與經濟利益和政治榮譽掛鉤。三是強化社會監督。通過聘請特邀監察員,召開征求意見座談會,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檢查工作,組織監察人員深入企業、納稅戶走訪,問卷調查,發放廉政監督卡設舉報電話等形式,從外部對稅務人員進行監督,形成監督合力,把稅收工作置於社會監督之下。四是加強輿論監督。通過民主評議行風,納稅服務評價,優化投資環境等活動,借助報紙、電臺、電視臺等新聞媒體,對幹部執法行為進行監督,對不廉潔行為公開曝光,督促整改。五是加強紀律監督。對不同崗位的幹部行使的事權、財權進行執法監察,建立幹部違紀舉報制度,認真開展信訪調查工作,及時掌握違紀情況和案件線索,全方位防止有法不依,為稅不廉問題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