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抓”。壹是抓基礎。由於機構改革,機關由省垂直管理劃歸地方政府直接管理,黨總支原歸屬經貿黨委,改革後,無論從業務還是日常工作都與經貿黨委無任何聯系,因此,特請示黨總支部委員會隸屬機關工委直接領導,黨組織關系的理順更有利於黨建工作的開展。二是抓制度。堅持每季度召開壹次黨建工作例會,專題研究部署黨建工作,並建立了黨建工作聯系點制度,總支書記和副書記分別包聯2個黨支部,幫助指導工作。年初,結合工作實際,修訂完善了黨建目標管理責任制,黨組與支部、支部與黨員層層簽訂目標責任書,落實責任,接受監督,與食品藥品監管工作壹起,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三是抓示範。建立示範點制度,明確總支書記、副書記黨建工作聯系點責任,要求每年到聯系點開展工作不得少於3次,努力把聯系點建成示範點,以點上經驗推動面上工作。通過“三抓”努力推動機關黨建從封閉思維向開放思維轉變,從被動適應向主動創新轉變,增強了機關黨建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三強”。壹是強化領導。黨組書記、局長每年都親自研究部署黨建工作,不定期研究黨建工作中出現新情況、新問題,保證了黨建工作有序開展。二是強化責任。建立和落實黨組抓黨建工作責任制,明確黨組對黨建工作負總責,書記是第壹責任人,分管領導是具體責任人,領導班子其他成員依據分工,抓好職責範圍內的黨建工作,形成了黨組作決策、黨支部抓落實的工作格局。三是強化督查。加大各支部責任抓落實的督查力度,將黨建責任制落實情況列入重要內容,組織專項督查,既看責任制的落實,又要看黨建是否推動工作進展,避免了就黨建抓黨建情況的出現。
“三結合”。壹是堅持把黨建工作與機關作風結合起來,組織幹部認真學習,深入調研,準確查擺,著力解決學習、思想、工作、作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並提出解決問題的具體辦法。二是堅持把黨建工作與創建“學習型”機關結合起來。根據不同時期、不同階段,制定了政治學習和業務學習計劃,首先落實學習教育責任。建立了由人教科和黨辦***同參與的黨員學習培訓制度,切實加強黨員經常性教育。其次是創新教育方式。采取長期計劃與短期安排相結合、集中教育與分散自學相結合、請進來與走出去相結合、理論學習與能力建設相結合的辦法,通過領導上黨課、幹部談心得、專家作報告和舉辦知識講座、開展讀書活動等多種方式,有計劃地開展學習教育活動。再次,突出黨性教育、能力教育。組織黨員積極參與扶貧解困活動,落實幹部崗位能力培訓。三是堅持把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結合起來。將黨建工作貫穿於日常監管來推動業務不斷向前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