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獨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2、非獨生子女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3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500元,即非獨生子女最多只能扣除1500元/月。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中贍養老人扣除的具體規定如下:
1、扣除對象:年滿60歲的父母及其他法定贍養人。
2、扣除標準:獨生子女每月2000元;非獨生子女,兄弟姐妹分攤每月最高1000元。
3、扣除方式:贍養兩個及以上老人的,不按老人人數加倍扣除。
4、扣除時間:從符合條件的當月開始扣除,直至贍養人年滿60歲或贍養關系終止。
5、信息申報:納稅人需要在個人所得稅APP或通過扣繳義務人向稅務機關申報贍養老人的相關信息。
綜上所述,納稅人贍養壹位及以上年滿60歲老人的,即可享受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只要父母其中壹位達到60歲就可以享受扣除,不按照老人人數計算扣除額度。
法律依據: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是指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6項專項附加扣除。
第二十二條
納稅人贍養壹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統壹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壹)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二)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於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壹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所稱被贍養人是指年滿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