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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規:普通住房標準繼續執行5年至2024年。

165438+10月19日,從上海市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平臺獲悉,2014 165438+10月20日生效的《上海市普通住房標準》將繼續執行。實際成交價格方面,上海普通住房標準低於同級別土地住房成交均價1.44倍,內環以內低於450萬元/套,內環與外環之間低於365438+萬元/套,外環以外低於230萬元/套。

165438+10月14、上海市房管局發布《關於延長部分規範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經評估,兩個規範性文件需要繼續執行,有效期延長5年。

壹個是《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上海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上海市財政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關於調整本市普通住房標準的通知》(滬房管局[2014]6號),有效期延至2024年118。

《關於調整普通住房標準的通知》自2014 11.20起執行,規定了上海市可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應同時滿足的條件:

壹、五層以上(含五層)的高層住宅,以及五層以下的舊公寓、新弄堂、舊弄堂等。;

二、單體建築面積140平方米;

3.實際成交價格:低於同級別土地房屋成交均價的1.44倍,內環以內低於450萬元/套,內環與外環之間低於365438+萬元/套,外環以外低於230萬元/套。

壹個是《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關於本市公共租賃住房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的通知》(滬房管局337 [2014]號),有效期延至2024年115。

《關於公租房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的通知》於2014 16 5438+00 17發布,明確了上海公租房關於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的具體操作標準。比如,對上海市行政區域內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含單位租賃住房)項目,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經認定的公共* * *租賃住房(含單位租賃住房)項目,在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後,由項目所在地的區縣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向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辦理免繳配套費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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