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征繳模式
靈活就業人員所繳納醫療保險費由醫保經辦機構核定,稅務部門征收。
二、繳費期限
每月1至25日為繳費期,26日起至月底為月末結算期,不受理繳費業務。
三、繳費方式
醫保部門每月1至15日進行繳費核定。繳費人可根據醫保部門核定的繳費金額通過以下方式進行繳費:網絡繳費、銀行批扣繳費和現場繳費。
(壹)網絡繳費方式
繳費人可登錄河北稅務微信公眾號,在河北稅務公眾號選擇“業務辦理”→“社保繳納”→“個人社保繳費”進行繳費。
(二)銀行批扣方式
繳費人應於每月15日前在簽約銀行賬戶中存入相應金額,簽約銀行當月16至20日進行批量扣款;由於賬戶金額不足等原因導致未扣款的繳費人,可於當月23至25日通過網絡或現場方式進行繳費。簽約銀行只批扣醫保部門當月核定應繳金額,對非當月核定應繳金額可通過網絡或現場方式進行繳費。
原通過河北銀行批扣靈活就業人員醫保費的繳費人,在協議有效期內可繼續延用原方式進行批扣繳費。
新參保人員辦理參保登記後攜帶本人身份證,到市域內河北銀行、張家口銀行任意網點簽訂批扣協議,協議簽訂成功後開始批扣繳費,如當月扣款不成功可通過網絡或現場方式進行繳費。
繳費人需要變更簽約銀行的,攜帶本人身份證、協議銀行卡到原簽約銀行解除協議後,到市域內其他簽約銀行簽訂新批扣協議。
(三)現場繳費方式
1.銀行櫃面繳費
繳費人或代辦人攜帶本人身份證到市域內簽約銀行任意網點現場繳費。
2.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繳費
繳費人可到參保登記所屬地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進行繳費;市本級靈活就業人員在長安區稅務局辦稅服務廳辦理繳費業務。
四、其他事項
繳費人可咨詢簽約銀行櫃面查詢扣款協議是否有效。為保證繳費人及時收到扣款信息,請盡快與簽約銀行更新聯系方式。
我市批扣業務簽約銀行暫為河北銀行和張家口銀行,其他銀行後期將陸續開放批扣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