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事業單位出差住宿標準

事業單位出差住宿標準

壹、差旅夥食費和市內交通費新規

1、夥食費怎麽交

《通知》細化了此前規章制度的有關規定。比如,《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規定,“出差人員應當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單位統壹安排用餐的,應當向接待單位交納夥食費”“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應向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交納相關費用”。對此,《通知》明確了交納標準及管理要求。

《通知》明確,中央單位出差人員(以下稱出差人員)出差期間按規定領取夥食補助費。除確因工作需要由接待單位按規定安排的壹次工作餐外,用餐費用自行解決。出差人員需接待單位協助安排用餐的,應當提前告知控制標準,並向夥食提供方交納夥食費。

在單位內部食堂用餐,有對外收費標準的,出差人員按標準交納;沒有對外收費標準的,早餐按照日夥食補助費標準的20%交納,午餐、晚餐按照日夥食補助費標準的40%交納。

在賓館、飯店等餐飲服務單位用餐的,按照餐飲服務單位收費標準交納相關費用。

2、市內交通費怎麽交?

《通知》明確,出差人員出差期間按規定領取市內交通費。

接待單位協助提供交通工具並有收費標準的,出差人員按標準交納,最高不超過日市內交通費標準;沒有收費標準的,每人每半天按照日市內交通費標準的50%交納。

接待單位協助安排用餐、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員應當索取相應的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往來結算票據或稅務發票等憑證,個人保存備查,不作為報銷依據。

《通知》規定,接待單位應當按規定收取出差人員相關費用,及時出具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往來結算票據或稅務發票;確實無法出具上述憑證的,可出具其他收款憑證。加強收取費用的管理,做好業務臺賬登記,納入統壹核算,所收費用可作為代收款項用於相關支出或作收入處理。

二、差旅住宿費

2016年4月1日,財政部印發關於《中央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赴地方差旅住宿費標準明細表》的通知規定,部級官員出差北京,住宿費標準每天限額為1100元,司局級官員每天限額650元,其他人員每天限額500元。

部級官員赴天津、河北、山西、內蒙、遼寧、大連、吉林等地,住宿費標準每天限額多為800元。

三、交通費

2014年起執行的《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中,對城市間交通費和市內交通費都作出了明確規定。

1、城市間交通費

城市間交通費是指工作人員因公到常駐地以外地區出差乘坐火車、輪船、飛機等交通工具所發生的費用。出差人員應當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級見下表:

部級及相當職務人員出差,因工作需要,隨行壹人可乘坐同等級交通工具。未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個人自理。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種交通工具可選擇時,出差人員在不影響公務、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應當選乘經濟便捷的交通工具。

乘坐飛機的,民航發展基金、燃油附加費可以憑據報銷。乘坐飛機、火車、輪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購買交通意外保險壹份。所在單位統壹購買交通意外保險的,不再重復購買。

2、市內交通費

市內交通費是指工作人員因公出差期間發生的市內交通費用。

市內交通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計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幹使用。

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應向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交納相關費用。

四、夥食費

《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指出,接待對象應當按照規定標準自行用餐。確因工作需要,接待單位可以安排工作餐壹次,並嚴格控制陪餐人數。接待對象在10人以內的,陪餐人數不得超過3人;超過10人的,不得超過接待對象人數的三分之壹。

工作餐應當供應家常菜,不得提供魚翅、燕窩等高檔菜肴和用野生保護動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煙和高檔酒水,不得使用私人會所、高消費餐飲場所。

五、會議費

2016年6月29日,財政部印發《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

《辦法》明確了會議費綜合定額標準:壹類會議上限為每人每天760元,二類會議上限為每人每天650元,三四類會議上限為每人每天550元。

  • 上一篇:深圳出臺“30條”幫助企業脫困,能給企業帶來什麽好處?
  • 下一篇:稅務法律基礎知識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