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利息收入
指企業將資金提供給他人使用但不構成股權投資,或者他人占用企業資金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貸款利息、債券利息、欠款利息和其他收入。企業應當按照實際利率法確認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應當按照金融資產的賬面余額乘以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特殊情況除外。
2、存款利息的會計分錄
根據他人使用企業貨幣資金的時間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利息收入的數額。企業的存款利息收入計入財務費用——利息收入,財務處理為財務費用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為籌集資金而發生的各種費用。包括利息支出、匯兌凈損失、金融機構手續費等。
但是,企業籌建期間發生的利息支出,應當計入開辦費;購建固定資產或者無形資產,資產尚未交付或者已經交付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利息支出,應當計入所購資產的價值;清算期間發生的利息費用,計入清算損益。
會計分錄的簡介和分類;
會計分錄簡介:
根據復式記賬原則的要求,它列出了每壹筆經濟交易雙方相應的賬戶和金額的記錄。會計分錄是指表明某項經濟業務事項所要借入的賬戶及其金額的分錄,簡稱分錄。分錄三要素:賬戶名稱,即會計科目;記賬方向符號,即借方或貸方;記錄的金額。
分類:
簡單會計分錄是指只涉及壹個賬戶的借方和另壹個賬戶的貸方的會計分錄,即借入壹筆貸款的會計分錄;復合會計分錄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對應賬戶組成的會計分錄,即壹貸多貸、壹貸多貸、多貸多貸的會計分錄。復合條目由簡單條目合並而成。
而互不關聯的簡單分錄,不能合並加入借多貸多的會計分錄。換句話說,不同類型的經濟業務不能簡單地合並反映,不同類型的經濟業務必須逐項反映和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