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請開具電子發票:企業或個人在購買商品或服務時,向銷售方提出申請開具電子發票。
2. 開具電子發票:銷售方根據申請,在電子發票管理系統中開具電子發票,並將其發送給購買方。
3. 接收電子發票:購買方在收到電子發票後,通過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接收並保存電子發票。
4. 數字簽名驗證:購買方在認證電子發票之前,需要對電子發票進行數字簽名驗證。數字簽名驗證是為了確保電子發票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防止篡改和偽造。
5. 申請認證:購買方將通過數字簽名驗證的電子發票提交給相關認證機構或稅務部門進行認證申請。認證機構會對電子發票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核。
6. 認證結果:認證機構在審核完成後,將向購買方提供認證結果,通常以認證憑證或認證碼的形式提供。
7. 使用認證發票:購買方在獲得認證結果後,可以使用認證發票進行報銷、稅務申報或其他相關用途。
數電發票認證流程包括以下幾個關鍵步驟:
首先,企業需要收集購買商品或服務的發票信息;
其次,對發票進行核對和驗證,確保發票的合規性;
然後,將核對通過的發票錄入財務系統進行登記和記錄;
最後,按照稅務規定的要求,將認證通過的發票報送給稅務機關。
綜上所述,通過簡化數電發票認證流程,企業能夠更高效地管理財務,提高稅務合規性,減少風險,從而為企業的可持續發展提供有力支持。
法律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
第四條
第(三)項“提供建築服務,納稅人自行開具或者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發票時,應在發票的備註欄註明建築服務發生地縣(市、區)名稱及項目名稱”。
第二十六條“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規定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之規定,妳單位取得的上述發票未在備註欄註明建築服務發生地名稱及項目名稱,屬於不符合規定的增值稅扣稅憑證,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