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化壹:適用企業
解讀:
新政增加了“實行查賬征收”的規定,更大的意義在於修補完善原有政策,事實上,“核定征收”的企業,在原有規定下,也難以符合“財務核算健全並能準確歸集研究開發費用”的規定,無法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 另外,需要提示的是,符合條件的外國企業也可以申請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按照我國《企業所得稅法》的相關規定,居民企業是指依照中國法律、法規在中國境內成立、或者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企業,因此,在國外註冊的公司,但實際管理機構在我國境內,也是我國的居民企業。變化二:適用行業
解讀:
新政對可以加計扣除的行業管理思路從“正列舉”轉化為“負面清單”,大大擴大了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行業,包括文化產業等在內的諸多現代服務業、制造業,只要不在上述7大禁止類行業的範圍內,都可以申請享受該優惠政策。 《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八大領域:1.電子信息技術;2.生物與新醫藥技術;3.航空航天技術;4.新材料技術;5.高技術服務業;6.新能源及節能技術;7.資源與環境技術;8.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 《當前優先發展的高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指南(2011)》十大(137 項)高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1.信息;2.生物;3.航空航天;4.新材料;5.先進能源;6.現代農業;7.先進制造;8.節能環保和資源綜合利用;9.海洋;10.高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電子商務服務、數字內容服務、研發設計服務、生物技術服務、檢驗檢測服務、知識產權服務、科技成果轉化服務) 無疑,對於之前不符合《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當前優先發展的高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指南》的企業,新政是壹個極大的利好。變化三:研發活動範圍
解讀:
對比新老政策,整體擴大了“研發活動”的範圍,具體變化點包括: (壹)在“科學與技術”界定時去掉了“不包括人文、社會科學”的表述,可能的原因有二:壹是表述累贅,通常“科學與技術”就不包括“人文、社會科學”,之前是更多為了強調;二是避免“壹刀切”,尤其隨著產業融合的加速,各種產業類型層出不窮,尤其以文化產業為代表的壹些新興產業,很難去界定是“科學技術”還是“人文社科”,去掉這壹表述,避免了實際管理中政府部門的“壹刀切”,事實上擴大了行業範圍。 (二)對“研發活動內涵、外延”的界定,從“正列舉”改為“反列舉”,由此帶來兩個效果:壹是大大擴大了研發活動的範圍;二是對實際管理帶來了明確的執行標準。 (三)在新政第二條“特別事項的處理”,專門提及“創意設計”活動,並規定符合規定的研發費用,可以稅前加計扣除,體現了國家對於創意設計(多媒體軟件、動漫遊戲軟件開發,數字動漫、遊戲設計制作;房屋建築工程設計(綠色建築評價標準為三星)、風景園林工程專項設計;工業設計、多媒體設計、動漫及衍生產品設計、模型設計等)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