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發票丟失時,賣方應辦理掛失手續。第壹,專用發票遺失聲明要及時在中國稅務局公布,可以找《中國稅務報》的電話。然後對方會把相關資料傳真給妳(包括收費標準和掛失單樣本等。),填好掛失單,把出版費轉給對方,把轉賬憑證和掛失單傳真給對方,打電話確認。壹般出版費是400元加10元快遞費,對方會在7-10個工作日內快遞出版費發票和當期報紙。2)然後妳需要準備以下材料去國稅局申請遺失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納稅申報證明。1)填寫遺失增值稅專用發票納稅申報表(壹式三份)(可從國稅局網站下載或親自領取。)2)打印專用發票遺失說明(包括遺失專用發票的代碼、號碼、遺失原因及客戶姓名、稅號等。)3)國稅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4)經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5)稅控機開票清單(開票系統打印的發票清單);6)當期增值稅申報表及附表(原件及復印件);7)記賬本原件及復印件;8)發票掛失聲明和轉賬憑證到報社(保險起見,這壹項是我自己加的,因為掛失聲明需要7-650天。)以上材料加蓋公司公章,復印件註明“與原件壹致”。攜帶以上所有資料到國稅金稅工程窗口(即接受罰款的窗口)辦理遺失增值稅專用發票稅務復印件證明。接下來的流程,稅務人員會告訴妳怎麽做。流程完成後,您將獲得丟失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兩個納稅申報憑證和稅務局批準的罰款票據。當您返回公司時,您可以將丟失的經稅務局批準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之壹連同納稅申報表復印件和記賬聯壹起寄給客戶,並加蓋發票專用章。讓開具發票的公司拿壹份原件,給雙方當地稅務機關開具證明。
遺失增值稅發票的處理方法:如買方遺失賣方開具的防偽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賣方應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並開具給賣方主管稅務機關,賣方將納稅申報表復印件和發票復印件交給買方(貴公司)進行發票認證和抵扣進項稅額。但對於開票日期超過90天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允許開具復印件的納稅申報表憑證或紅字發票。根據妳反映的不滿90天的情況,可以認證扣稅,用復印件記在賬上。如買方已認證抵扣稅款並發生損失,應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普通發票遺失處理:
首先讓出票人到稅務局掛失,稅務局壹般會在處理後開具罰單或行政處罰意見書。
然後,將存根或賬目復印壹份,加蓋公章,並寫上:與原件壹致。
最後,記錄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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