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規定的話罰款極重,建議自己跑關系,罰款條列如下: 1,《中華人民***和國 發票管理辦法 》 第三十六條違反發票管理法規的行為包括: (壹)未按照規定印制發票或者生產發票防偽專用品的 (二)未按照規定領購發票的 (三)未按照規定開具發票的 (四)未按照規定取得發票的 (五)未按照規定保管發票的 (六)未按照規定接受稅務機關檢查的。對有前款所列行為之壹的單位和個人,由稅務機關責令限制改正,沒收非法所得,可以並處壹萬元以下的罰款。有前款所列兩種或者兩種以上行為的,可以分別處罰。 2,《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條納稅人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稅務機關 責令限期改正 ,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千元以上壹萬元以下的罰款: (壹)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申報辦理稅務登記、變更或者註銷登記的 (二)未按照規定設置、保管賬簿或者保管記賬憑證和有關資料的 (三)未按照規定將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和會計核算軟件報送稅務機關備查的 (四)未按照規定將其全部銀行賬號向稅務機關報告的 (五)未按照規定安裝、使用稅控裝置,或者損毀或者擅自改動稅控裝置的。 第六十三條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對 納稅人偷稅 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條 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或者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向稅務機關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和有關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壹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