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提出,為確保臺州土地市場穩定,臺州將建立房價地價聯動機制,嚴格執行商品房預售價格備案制度,實行“限地價、競自持(或配建)”的土地出讓方式,嚴格控制溢價率和樓面地價。
同時,泰州將根據商品房庫存和市場供求變化,優化住宅用地供應規模、布局和節奏,實行差別化供地。臺州市區應提高土地生產力。
臺州將啟動住房限售政策。根據《通知》,臺州市新購住房(含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在取得不動產權證書三年後方可轉讓。購買時間以交易合同網簽時間為準。市或者相關區房地產管理和房地產登記部門應當在交易合同備案和房地產權屬證書中註明房屋轉讓限制信息。
本通知實施前,購房人已簽訂購房協議、支付相關款項並能提供有效過戶憑證,但未在網上簽訂交易合同的,可不受限售政策限制。
加強商品房預售管理,同時限制房價。臺州規定,新開盤項目商品住房備案均價應基本壹致。已取得預售許可證的,應在10日內壹次性公開所有待售房源及每套房源的備案價格,銷售價格不得高於備案價格。
此外,臺州要求嚴格執行商品房預售許可政策,商品房項目分期預售,每期預售建築面積不低於3萬平方米(最後壹期除外);建築面積3萬平方米及以下的項目,壹次性申請預售。
加強對房地產市場的監管和監測。加強部門聯合執法,對發布虛假廣告或房源信息、制造虛假信息惡意炒作、哄擡房價、房產囤積、不執行明碼標價規定、信貸資金違規入市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有關部門將嚴肅處理。
通知稱,臺州將建立房地產市場分析聯席會議機制,完善房地產市場監測評估體系,加強部門信息共享和業務協作,進壹步提高監測評估的科學性和準確性。
聯席會議由臺州市建設局牽頭,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稅務局、市統計局、國家統計局臺州調查隊、中國人民銀行臺州中心支行、臺州銀監分局參與。
臺州要求,切實落實主體責任。各縣(市、區)和臺州灣新區要認真落實中央、省、市房地產政策措施,切實履行促進本地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主體責任,建立健全相應工作機制,嚴格按照調控目標做好本地市場穩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