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1-3個工作日
操作:確定公司類型、名稱、註冊資本、股東、出資比例後,可以到工商局現場或網上提交名稱核驗申請。
結果:名稱通過審核,但如果失敗需要重新審核。
第二步:提交材料
時間:5-15個工作日
操作:名稱核準後,確認地址信息、高級管理人員信息、經營範圍,網上提交預申請。網上預審通過後,按照預約時間到工商局提交申請材料。
結果:收到成立登記通知書。
第三步:獲得許可證
時間:約會當天
操作:攜帶《設立登記核準通知書》和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到工商局領取營業執照正、副本。
結果:拿到營業執照。
第四步,刻字等事項
時間:1-2個工作日
操作:持營業執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制點:公章、財務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發票章;至此,壹個公司註冊完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四條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是公司登記機關。下級公司登記機關在上級公司登記機關的領導下,開展公司登記工作。公司登記機關依法履行職責,不受非法幹涉。
第九條公司登記事項包括:
(1)姓名;
(二)住所;
(三)法定代表人姓名;
(四)註冊資本;
(5)公司類型;
(六)經營範圍;
(七)營業期限;
(八)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稱。
第二十壹條設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以募集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應當於創立大會後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申請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壹)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登記申請書;
(二)董事會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三)公司章程;
(四)發起人的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五)載明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任命、選舉或者聘用的證明;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
(七)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八)公司住所證明;
(九)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以募集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還應當提交創立大會會議記錄和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以公開募集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還應當提交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批準文件。
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須經批準的,還應當提交有關批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