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還個人所得稅是指稅務機關依法退還多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可以退還個人所得稅的情形有:
1.上壹年度年綜合所得不足6萬元,但已預繳個人所得稅。
2.上壹年度有符合享受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稅款時未申報扣除。
3.因年中就業、辭職或部分月份收入不足,扣除費用6萬元,“三險壹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子女教育、企業(職業)年金、商業健康保險等專項附加扣除不足。
4.納稅人取得勞務報酬、特許權使用費、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年中適用的扣繳率高於全年綜合所得適用的年稅率。
5.未被公司聘用,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需要通過年度匯算清繳申請各項稅前扣除的。
6.預繳稅款時未申報或未充分享受綜合所得稅優惠。
7、有符合條件的慈善捐贈,但不在預繳稅款時扣除。
二、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是如何規定的?
1,應納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
2.扣除標準為5000元/月(2065,438+09,10,1起正式執行)(適用於工資、薪金所得);
3.應納稅所得額=扣除三險壹金後的月收入-扣除標準。
勞務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
納稅人重復繳納代扣代繳、誤用稅率、誤用稅款、企業錯填代碼的,可以申請退稅。
應該沒有人明白,個人所得稅退稅就是不直接繳納個人所得稅。大部分人可以退個人所得稅,但少部分人要交個人所得稅。對於個人所得稅的退稅,納稅人自己也可以在個人所得稅軟件上查詢自己是否符合退稅條件。
法律依據:
《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七十八條稅務機關發現納稅人多繳稅款的,應當自發現之日起10日內辦理退還手續;納稅人發現多繳稅款要求退稅的,稅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納稅人退稅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核實辦理退稅手續。
稅收征管法第五十壹條規定的多繳稅款加同期銀行存款利息的退稅,不包括結算退稅、出口退稅和各種稅收減免。
退稅利息按照稅務機關辦理退稅手續當日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存款利率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