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即稅收法律制度,是國家權力機關和行政機關制定的用以調整稅收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是國家法律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以憲法為依據,調整國家與社會成員在征納稅上的權利與義務關系,維護社會經濟秩序和稅收秩序,保障國家利益和納稅人合法權益的壹種法律規範,是國家稅務機關及壹切納稅單位和個人依法征稅的行為規則。
按各稅法的立法目的、征稅對象、權益劃分、適用範圍、職能作用的不同,可作不同的分類。壹般采用按照稅法的功能作用的不同,將稅法分為稅收實體法和稅收程序法兩大類。
稅法特征:
1、稅收立法權限的多層次性和表現形式的多樣性;
2、稅收結構的規範性;
3、實體性規範和程序性規範的統壹性;
4、稅法規範的技術性;
5、稅法的經濟性。
失信黑名單壹般指失信被執行人,失信被執行人是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抗拒執行等法定情形,從而被人民法院依法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八條 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征收稅款,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開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緩征收或者攤派稅款。 農業稅應納稅額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核定。
第三十三條 納稅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書面申請減稅、免稅。 減稅、免稅的申請須經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減稅、免稅審查批準機關審批。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各級人民政府主管部門、單位和個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擅自作出的減稅、免稅決定無效,稅務機關不得執行,並向上級稅務機關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