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在行政上屬於正廳(局)級,也就是相當於武漢市市屬的區局級,與中心城區的級別、市屬委辦局的級別壹樣。
但由於東湖開發區在武漢市所具有的影響力和重要性,被任命為管委會主任的人選,壹般級別較高,如現任管委會主任是副市級。
部門主要職能
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對開發區實行統壹管理,其主要職責是:
1、貫徹實施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省、市人民政府的有關決定,依法制定開發區行政管理規定;
2、按照武漢市城市總體規劃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規劃確定的原則和要求,制定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規劃,協同城市規劃管理部門編制開發區發展規劃和計劃,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後組織實施;
3、按照國家、省、市的要求,負責武漢國家光電子信息產業基地建設工作;
4、受省、市政府委托,負責武漢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的開發和建設工作;
5、按照委托的權限審批開發區高新技術投資項目和高新技術企業,依法管理開發區內的企業,保障其依法自主經營;
6、審批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建設工程及其配套工程項目;
7、按照有關規定和委托權限,對開發區內的土地、規劃、建設、房產等事項進行管理;
8、按照有關規定和委托權限,負責開發區內有關城市管理執法工作;
9、依法管理開發區內的勞動、人事等事務;
10、負責開發區內高新技術產業和高新技術企業的統計工作;
11、按照規定權限管理開發區的進出口業務,處理或協助處理開發區的涉外業務;
12、按照市政府委托權限;
13、指導、協調國家、省、市有關部門設在開發區的派出機構或分支機構的工作;
14、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