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稅收制度改革的目標是形成稅法統壹、稅負公平、調節有度的稅收制度體系,促進科學發展、社會公平和市場統壹。
壹、正面回答
1、需求響應更加及時。健全需求收集、分析、響應、反饋機制,切實滿足納稅人繳費人稅費服務訴求;
2、服務更加智能化個性化,運用稅收大數據智能分析識別納稅人繳費人的實際體驗、個性需求等,提供個性化服務;
3、稅收營商環境更加優化,大力推進稅費種綜合申報,依法簡並部分稅種征期,逐步減少申報次數和時間;
4、自然人稅費服務體系更加完善。適應自然人納稅人繳費人越來越多的形勢,構建新型自然人稅費服務體系。
二、分析
為了持續推進稅收精細服務,建成稅費服務新體系,相關部門繼續提高納稅服務標準,制定服務規範內容,創新多樣式的納稅服務方式,為納稅人、繳費人提供更精細的服務,持續提升納稅人繳費人滿意度。
三、稅與費要怎麽區別呢?
1、看征收主體是誰。稅通常由稅務機關、海關和財政機關收取;費通常由其他稅務機關和事業單位收取;
2、看是否具有無償性。國家收費遵循有償原則,而國家收稅遵循無償原則。有償收取的是費,無償課征的是稅。這是兩者在性質上的根本區別;
3、看是否專款專用。稅款壹般是由國家通過預算統壹支出,用於社會公***需要,除極少數情況外,壹般不實行專款專用;而收費多用於滿足收費單位本身業務支出的需要,專款專用。因此,把某些稅稱為費或把某些費看作稅,都是不科學的。
優化稅收結構:
稅制應當優化稅收結構,減少對經濟發展的擾動,尤其是對小微企業的稅收負擔應當得到合理關註。此外,稅收政策應當促進環保和公益事業的發展,如對環保產業和慈善事業的稅收優惠政策等。